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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广西台教育广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首次表彰! 广西5个集体、9名个人获表彰

2023-05-12 08:05     来源:广西台教育广播、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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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活动,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两类奖项。

5月1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图为广西分会场现场图片

据介绍,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的首次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民委等9部门组成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共评选推荐出178个先进集体和294名先进个人。

其中,广西共有5个先进集体获得表彰,分别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百色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兴业县山心镇石柜小学

广西共有9名个人获表彰分别是: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凯(壮族)

三江侗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 杨艳桃(侗族)

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副科长,河池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黎敏(壮族)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忻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干部 蓝姣(壮族)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副站长 陈梅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科研处干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雄(壮族)

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梧州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站长 梁影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副教授 刘惠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讲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副站长 农柳(壮族)

据悉,此次参评范围覆盖面广,横向涵盖国家语委30个委员单位,纵向贯穿国家、省、地、县、乡镇、社区等。参评对象涉及5类集体和个人,先进集体包括各级语委成员单位相关处(科、股)室、省级及以下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先进个人包括上述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工作人员、科研人员以及推普志愿者,充分体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广泛的社会性。

据教育部统计数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取得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成就。截至2020年底,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比例超过95%,文盲率下降至2.67%,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功典范。预计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将达到85%。

目前,广西普通话普及率从2000年的57.4%提高到了2020年的85.6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排名首位。截至2020年底,广西83.03%的脱贫人口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交流,基本消除青壮年农民致富道路上的语言障碍。从2015年开始,面向广西全区2万多所学校广泛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目前有近80%的学校完成了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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