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家有一名今年参加中考的初三学生,女,壮族,农村户口,户籍地在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现住在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御景花园,就读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第一中学,在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第一中学报名参加今年的中考。现在需要村委会、乡镇计生站和县区卫健局审批一份《玉林市2023年中考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但是在父亲方户口所在地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乡镇计生站了解到需要双方户口都在南宁市才可以审批加分,在母亲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站则表示要回去子女的户口所在地审批。现在学校限期要3月24日前提交这份登记表,有什么办法依据可以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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