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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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2022-01-28 16:002022-02-17 16:00  征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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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常态化抓好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全力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学生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层层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工作要求,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机构

  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每年2月)。启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地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计划,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开展安全教育。

  (二)重点整治(每年3月至11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各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实地督查调研。

  (三)总结评估(每年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总结本年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谋划下一年度工作。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向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普及防溺水常识技能。各学校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每年3月至11月放学前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确保覆盖所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https://guangxi.xueanquan.com/,登录账号,密码由各级管理员提供)”,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 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编制学校防溺水应急演练脚本,科学设计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演练环节,重点设计学生发现同学私自下水游泳时,如何劝阻并向附近成年人寻求帮助以及现场呼救,不得手拉手施救等场景。各地要加强安全的游泳场所建设,以优惠形式面向学生提供游泳技能培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游泳教练、安全救护员、学生等应急救助能力。各学校努力开设游泳课,组织开展防溺水体验教学。大力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醒,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村委(社区)网格员要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引导学生非必要不靠近危险水域,确保覆盖所有学生。

  (二)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加强全时段管理,家长要加强学生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学生游泳、戏水、钓鱼、抓鱼、摸螺、洗手、洗衣服、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发生溺水事件;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上课点名等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发现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确定学生去向。各县(市、区)要组织社区、村屯等会同区域内学校精准识别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离异重组家庭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开展结对教育管理工作,3月至11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各学校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的监管,发现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提醒家长加强防溺水工作。

  (三)加强水域管理巡查。各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要由下至上逐级绘制辖区内危险水域地图,明确危险水域防溺水总负责人,制定悬挂防溺水责任牌,至少确保已经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水域全覆盖。加强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分析,总结规律特点,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巡查,尤其严格管理巡查发生过学生溺水事件水域,确保全覆盖。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各乡镇(街道)3月至11月每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溺水隐患排查整治,编制本地防溺水中、高风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及管控责任清单,完善警示标志(标注应急求助电话)、防护设施,配置游泳圈、长绳、长杆等应急救护设施和报警呼喊设备,加强周末、节假日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巡查。落实村级水域巡查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加强日常重点时段巡查。积极推广和使用智能化手段,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加强水上竹排、小渔船、网箱、农(自)用船舶等管理,严防学生靠近使用发生溺水事件。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各级河长湖长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巡湖工作内容。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发现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管理平台处理。

  (四)强化精准指导。组织全社会参与,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各市开展结对治理,共同加强各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具体结对情况如下:自治区妇联与南宁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柳州市;自治区公安厅与桂林市;自治区民政厅与梧州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北海市;自治区教育厅与防城港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与钦州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贵港市;自治区水利厅与玉林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红十字会与百色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贺州市;自治区应急厅、共青团广西区委与河池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气象局与来宾市;广西海事局与崇左市。3月至11月期间每3个月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至少带队组织对结对市开展一次实地调研,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溺水事件多发县(市、区)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整改到位,形成调研报告发送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结对治理。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履行防溺水工作属地职责,分级负责辖区防溺水工作。各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要主动作为,组织研究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统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争取党委、政府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召开社区、村屯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辖区发生溺水事件,所在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部门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桂教安稳﹝2013﹞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严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溺水事件发生后每一级口头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首次书面报告应在口头报告之后1小时内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三)加强督查调研。各级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3月至11月至少每3个月开展一次督查调研,实地调研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分析溺水事件风险点和问题短板。

  (四)加强问题整改。对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按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件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治理,形成整改报告,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15106,邮箱:aw@jyt.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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