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增进各地、各民族交往,促进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语言文字工作发表重要论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遵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将以自治区语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名义联合印发。为做好《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在门户网站征集公众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充分研究吸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区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谱写广西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2023年09月21日 09:35:56)
本次线上征集意见,未收到有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