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 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教材厅函〔2023〕3号)提出的“省级教育部门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根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广西实际,我厅研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jcjy@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结果:(2024年06月25日 03:12:57)
统计:
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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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至6月24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