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 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2〕4号)提出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具体标准和广西实际,我厅研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途径: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jcb@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征集结果:(2024年08月05日 04:35:28)
统计: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2024年7月23日至8月1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