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办学校资金管理,有效保障民办学校办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起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邮箱:gxjytkyc@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5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
征集结果:(2024年09月16日 03:09:55)
统计: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2024年8月28日至9月5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