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起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sczxzz@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pdf
征集结果:(2024年11月30日 10:02:47)
统计:本次意见征集收到建议数量:0(条),采纳数量: 0(条); 采纳率:0 %——————————————————————————————————————————
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8日,我厅在邮箱和门户网站就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期满,线上及邮箱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