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类型: | 非行政许可 | 承诺天数: | 15 |
| 许可对象: | 设区市、县(市、区)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 | 法限天数: | 20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材料预审天数: | 3 |
| 受理方式: | 承诺件 | 咨询电话: | 0771- 5595639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工作日内) |
| 备注信息: |
|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
| 2、具备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以及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专业纸质图书资料不少于2000册; |
| 3、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达到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 |
| 4、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 |
| 5、至少有1名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教师,县级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学校可为聘用教师,但须已聘用3年以上,且有4年以上的续聘用合同。 |
| 6、至少有2名本专业本科学历以上且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教师,县级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学校可为聘用教师,但须已聘用3年以上,且有4年以上的续聘用合同。 |
| 7、至少有3名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县级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学校至少有2名以上。 |
| 8、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
| 1 | 申请报告(原件2份)简要说明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目录》外专业的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2 |
| 2 | 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新增设专业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 | 3 |
| 3 | 论证报告(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原件一式3份)。 | 3 |
| 4 | 新设专业的实施性教学方案(原件一式3份)。 | 3 |
| 5 | 新设专业所需的师资、教室、学生宿舍、实训场所、实训设备、图书资料等情况汇总表(原件一式3份)及专业教师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 1 |
| 示范文本.doc 下载 | ||
| 序号 | 文号 | 涉及条款 | 发布日期 |
|---|---|---|---|
| 1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 | |
| 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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