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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2015-07-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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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号 涉及条款 发布日期
1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第七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201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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