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教材选用标准: |
| 2、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审定颁发的《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和自治区教育厅审定的《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审定教材目录》(以下统称《目录》,为我区中等职业教育规范教材目录,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选用《目录》刊列的教材; |
| 3、公共基础课:德育课、文化基础课、体育课等公共基础课统一选用全区审定的教材; |
| 4、专业课:实行一纲多本,学校可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有关教学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本专业教学实际需要,在《目录》内自主选用教材版本。如所需教材为《目录》内未刊列的,学校可从《目录》外选用,或使用由教材出版社出版的校本教材。 |
| 5、教材内容要求: |
| 6、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 7、体现职业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符合职业教育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岗位资格和技术等级要求; |
| 8、具有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 |
| 9、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具有明显的职业教育特色; |
| 10、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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