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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03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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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本职能职责是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数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0年度总收入120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8.9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679.02万元增加89.91万元,增长13.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93.16增加12.34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人员经费随之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数一致。

6.其他收入663.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9年度决算数585.86万元增加77.57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有所增长。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4.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409.78增加24.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时间跨度较长。

(二)本单位2020年度总支出1203.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9.5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652.65万元增加66.90万元,增长10.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701.76万元,主要用于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工作、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相关工作;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管理和使用工作等。较2019年决算数637.27万元增加64.49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全区生源地贷款资料审查、学生资助系统开发维护等项目开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79万元,主要为职工干部养老金缴费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8.79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是当年增人增资,社保费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58万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较2019年决算数2.43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当年增人增资,社保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2万元,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4.16增加0.26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当年增人增资,公积金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19年度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483.8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436.15万元增加47.65万元,增长10.93%,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及执行支出,部分项目时间跨度较长。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91.43万元增加14.07万元,增长15.39%。其中:基本支出77.03万元,项目支出28.4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8%。

(一)教育支出(类)支出决算87.71万元,年初预算7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7%,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资助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及完成各类教育资助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10.79万元,年初预算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决算2.58万元,年初预算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4.42万元,年初预算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69万元的131.2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6万元的78.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4万元的74.46%。主要原因是:探亲路费等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的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05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超200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