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宣传国家和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开展有关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分析、研究,为有关部门拟定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提供依据;指导全区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毕业就业指导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评估,并对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编写毕业生就业指导材料,编辑出版毕业生就业指导刊物;建立和管理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网站,收集、汇总、发布高校毕业生资源信息和社会需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毕业生提供咨询和推荐服务及毕业生档案管理和传递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服务活动;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审核毕业生资格、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和报到证的查询、验证;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数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47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70.2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67.34万元增加102.94万元,增长28.0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2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67.34万元增加102.94 万元,增长28.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70.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70.2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67.34万元增加102.94万元,增长28.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429.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服务活动;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审核毕业生资格、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和报到证的查询、验证等业务工作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332.65万元增加96.51万元,增长29.01%,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增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70万元,主要为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19.14万元增加3.56万元,增长18.6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随着工资基数的上涨而同步上涨。
3.卫生健康支出(类)7.06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0年决算数6.03万元增加1.03万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随着工资基数的上涨而同步上涨。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35万元,主要是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9.52万元增加1.83万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随着工资基数的上涨而同步上涨。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2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67.34万元增加102.94万元,增长28.02%。其中:基本支出161.88万元,项目支出308.4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0.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7%。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9.03万元,支出决算为42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主要原因是追加新增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服务活动;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审核毕业生资格、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和报到证的查询、验证等业务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8.90万元的107.08%,原因是单位追加增人增资经费,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社会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81万元的81.37%,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取消了部分活动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7万元的74.21%,原因是当年补助开支减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9万元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9万元的0%,与2020年度决算数一致,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及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0万元,下降18.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取消了部分活动开支。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1.34万元,增长16.2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差旅费等相关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8.6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4.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涉及资金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308.40万元的92.41%。
我单位组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这个项目进行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执行率98.2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位统筹,协同协作。关注高位部署推进,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教育、人社部门毕业生就业协调联动机制、就业研判常态化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会同人社厅、公安厅、国资委等三部门,优化就业手续办理,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攻坚就业工作难题,提升就业服务质量,让相关政策落到实处。拓展渠道,落实岗位。建立动态就业数据库,让就业信息实时更新、精准对接。扎实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鼓励毕业生扎根基层和边疆地区,积极开展省际就业资源供需对接,以保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状况的基本稳定。精准帮扶,优化服务。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行动,指导高校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的帮扶要求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尽快就业。优化就业手续,明确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共享,建立就业信息共享机制,以提升就业指导工作服务质量。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数据统计与核查。举办各类现场观摩活动,耐心答疑,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扎实开展就业信息核查工作,创建“院校自查全覆盖——省级教育部门现场核查全覆盖——第三方机构网络核查全覆盖”的就业信息核查机制,扎实开展就业信息核查工作。
(2)存在的问题
学生毕业后就业信息跟踪复查环节有待加强。高校对于拿到毕业证后更换了新的工作单位而未将最新的就业证明材料反馈给学校的学生,应更加积极主动地联系学生了解相关情况,提升就业信息跟踪复查工作质量,为学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3)建议和改进措施
完善立体式就业核查机制,明晰就业统计标准和要求,加强就业统计队伍能力建设,指导高校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提高用人单位、学生对就业统计相关规定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用人单位、学生对就业统计的配合与支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经费”绩效考核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