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基本职能职责是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为资助广西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546.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5.80万元。总收入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18万元,增长6.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5.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降低,社保及公积金基数同步降低。
2.其他收入928.3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4.49万元,增长31.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助学贷款代理费根据助学贷款发放额的一定比例同步增长。
3.上年结转和结余515.8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5.70万元,下降19.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结余项目逐渐完结。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的情况。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546.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04.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1.60万元,总支出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18万元,增长6.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978.7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工作、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相关工作;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管理和使用工作等。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68.57万元,增长7.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助学贷款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19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等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4.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降低,社保基数同步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类)4.38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医疗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率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7.13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4.0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降低,公积金基数同步降低。
5.年末结转和结余541.6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80万元,增长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结余的项目已如期开展。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5.23%。其中:基本支出101.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9%。
(一)教育支出(205类)“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28万元,支出决算为7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绩效工资。教育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学生资助业务费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14.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46万元,支出决算为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9万元,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3.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取消了部分活动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4%,主要原因是当年补助开支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回家探亲往返路费、体检费用等。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6.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9.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取消了部分活动开支。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比2022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8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3.4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资金项目。
2.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资金项目。
(三)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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