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参与制订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开发教育质量监测工具,为各级开展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分析处理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研制监测报告;开展教育监测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946.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8.53万元, 总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28万元,下降1.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0.1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7.05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发生变动:二是部分业务活动经费需求减少。
2.其他收入8.3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3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租金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8.4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需延期支付的项目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完毕。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946.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3.16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13.78万元,总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28万元,下降1.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868.9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本单位运转所必须的商品服务支出及财政安排的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0.01%,与2022年支出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保和职业年金等支出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0.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7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6.73万元,下降65.98%,主要原因是未完成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3万元,下降0.25%。其中:基本支出260.37万元,项目支出1,671.5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
(一)教育支出(205类)“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6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本单位运转所必须的商品服务支出及财政安排的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发生变化,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35.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社保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社保决算支出数相应减少。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养老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事业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发生变化,决算支出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3%。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50.94%。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离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回家探亲往返路费、已故职工丧葬费和体检费用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开支相应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购置公务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7.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降低8.07%,运行经费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降低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47%,支出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1.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1633.1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1633.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33.10万元,占财政项目总数比例100%,占财政项目支出总额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中存在变化和调整事项。二是业务部门对绩效指标的设置需要更为精准,更多地使用可量化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编制项目预算需求,及时追踪绩效指标。二是加强绩效编制培训学习。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5万元,执行数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面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全区111个县(市、区)实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区2209所中小学6.58万名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参测,为教育管理决策、教育教学改进、教育质量提升提供数据参考。二是举办首届基础教育质量评估监测论坛,搭建监测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平台,推动我区教育质量监测领域实践与理论的提升,促进我区基础教育内涵发展。三是建立分层分类监测结果反馈解读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监测结果报告自治区级解读,并在崇左市、柳州市城中区、百色市乐业县、防城港市东兴市等地开展市、县级区域解读活动,帮助挖掘并梳理监测数据背后存在的问题,对促进地方读懂监测结果、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具有重要意义。四是持续推进教育质量监测专业队伍建设,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系列专题培训活动,推动我区教育质量监测专业队伍建设,极大地提高了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专业水平,为助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研发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组织专家团队研发符合我区教育需求的义务教育学科类质量监测工具,构建源于“国测”、立足“区情”的自治区自主监测体系,保障监测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结果反馈的及时性。六是扎实推进结果运用实验区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厘清区域教育存在的问题,对标实验区建设要求,以专项培训、课题研究为支撑,扎实推进实验区建设。七是研制语文、艺术、学生体质健康等系列广西专项监测报告,通过教育质量监测大数据来优化教育决策,充分发挥以监测提质量、促发展的作用。八是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典型案例评选,形成“一区一案”、“一校一策”的典型经验,做到总结一批,推广一批,带动更大范围的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示范引领。九是实施2023年国家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试点监测工作,组织南宁、柳州、桂林等三个地市共27所高中二年级2430名学生参加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三个学科的试点监测,为下一步教育部实施高中监测提供参考。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说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