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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部门决算

2015-08-04 13: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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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教育厅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区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和民办高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负责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督导专员)。

(10)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2)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协调、指导全区“211”工程和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16)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广西教育厅本级

2.    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3.    广西招生考试院

4.    广西电教馆

5.    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

6.    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7.    广西大学

8.    广西医科大学

9.    广西中医药大学

10. 桂林医学院

11. 广西师范大学

12.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3. 广西民族大学

14. 广西师范学院

15.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16. 广西艺术学院

17.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专学校

18. 右江民族医学院

19. 桂林理工大学

20.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2.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23. 广西财经学院

24.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25. 广西科技大学

26. 桂林旅游学院

27. 广西教育学院

28.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9. 广西银行学校

30. 玉林师范学校

3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2. 河池学院

33. 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34. 广西教育杂志社

35. 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36. 广西教师培训中心

37. 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38. 桂林理工大学那宁分校

39.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40.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部分:教育厅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教育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470847.9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774661.5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2.67%,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2589.4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2%,是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等,因为资金缺口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学校申请的补助拨款。

3.事业收入 385556.3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26.20%,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杂费收入341109.21万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非税收入44447.16万元。

4.经营收入 8878.60万,占全年收入的0.6%,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000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34%,是广西大学收到的附属学校缴款。

6.其他收入82070.89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58%,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04.71万元,占全年收入的0.02%,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1786.3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14.39%,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70847.9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7.0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17%,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 教育支出1219231.4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82.89%,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3. 科技技术支出9178.24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62%,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 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599.3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4%,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6.4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教育厅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22.9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55%,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76.9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05%,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接受其他部门委托,承担节能环保研究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6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05%,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接受其他部门委托,承担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研究方面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支出1129.8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08%,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预算单位承担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事务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5699.0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39%,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1.结余分配14232.1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97%,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12.年末结转和结余209264.61万元,占全年支出的14.23%,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其中:因政策性调整变化结转下年使用的公共预算财政资金79555.09万元,因项目未完成结转下年使用的单位自筹资金129709.52万元。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教育厅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85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349.39万元,项目支出654504.5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7.02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31%,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796647.6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97.53%,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教育事务支出。其中: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323.96万元,占全年公共财政支出的0.77%,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普通教育支出744139.35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91.1%,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各类普通教育支出,包括学前教育支出3120万元、小学教育支出60172.63万元、初中教育支出16017万元、高中教育支出1357.22万元、高等教育支出653049.48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423.02万元。

3.职业教育支出34820.69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4.26%,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各类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中专教育支出8380.39万元、高等职业教育支出26440.29万元。

4.成人教育支出4343.69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53%,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包括成人初等教育支出1678.52万元、成人高等教育支出2665.17万元。

5.留学教育支出8.8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1%,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经国家批准,由教育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的出国、来华留学生的支出,包括来华留学教育支出8.8万元。

6.特殊教育支出2432.72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3%,主要反映我厅在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治理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攻读学校的支出。

7.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4244.8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52%,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教师进修及干部绩效教育方面的支出。

8.其他教育支出333.6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4 %,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在除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项目之外的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3453.97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42 %,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四) 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599.37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7%,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6.40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教育厅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支出7221.36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88 %,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持76.92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1%,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节能环保生态保护研究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60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01%,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接受其他部门委托,承担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研究方面的支出。

(九)商业服务业支出1129.88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0.14%,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预算单位承担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事务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4411.37万元,占全年公共财政支出的0.54 %,主要反映我厅及所属决算单位在住房改革支出方面的支出。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教育厅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4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803.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54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09.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4.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09.61万元。教育厅机关、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出国出境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共99个,全年累计344人次。包括:教育厅组织区内高校43人赴老挝、柬埔寨举办广西国际教育展等支出42.17万元;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参加芬兰世界校长大会支出3.98万元;广西大学出国经费563.45万元,均属于财政专项学术交流出国,其中协同创新-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研究中心10个团组,支出32.40万元;中西部(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与送培、领军人才队伍与团队建设等56个团组开支279.59万元;人才小高地5个团组开支40.6万元;东盟研究院智库经费12个团组开支52.62万元;高校教师出国深造14个团组开支158.23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教育厅4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4.18万元,平均每辆2.65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9.4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1次,人次80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次。其中:主要是安排接待教育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接待发生的住宿费和工作餐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

合计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4年决算

296.33

139.67

141.16


141.16

15.51

2015年预算

148.36


137


137

11.36

2015年决算

733.26

609.61

114.18


114.18

9.48

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33.26万元,与上年增加了436.93万元,上升了147.45%,其中:

(1)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5年度决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09.61万元,实际开支比2014年度增加469.94万元,上升了336.46%。主要原因是广西大学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用563.45万元, 比2014年增加支出423.78万元,全部是财政专项学术交流出国,具体支出项目为是协同创新项目32.40万元、广西高校优秀老师出国深造项目130.00万元、广西大学专项资金(中西部、人才小高地、东盟研究东盟研究院智库经费)401.0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预算11.36万元,实际开支9.48万元,通过压减开支减少接待,比2014年减少1.37万元,下降12.63%,本年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安排预算137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18万元。比2014年度减少17.77万元,下降13.47%。本年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7.08万元,比2014年增加245.66 万元,增长19.02 %。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45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0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285.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65.75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2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5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9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78.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21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0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3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校用大客车、商务车、实验用车、标本用车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3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16〕30号)精神,教育厅共组织开展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经费”、“ 大学贫困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和“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经费”等三个项目开展自评价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00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按照“广西急需,国内一流”的要求,瞄准科学前沿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广西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教育厅已针对该项目形成了一套科学化和绩效化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该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的顺利开展,在加强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国内外合作交流、社会服务与贡献、资源配置与整合等方面的建设,取得了满意的建设成果。总体上看,该项目2015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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