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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04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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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厅发〔2016〕13号)精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机构设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统战部。

其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数1个。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8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6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4.88万元,增长22.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6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4.88万元,增长22.6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33.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5.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预算执行比2018年度执行较好,比上年结余数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70.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0.2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65万元,增长44.7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教育(类)支出132.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教育工委组织部、宣传部为完成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高校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高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共青团等工作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93万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41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0.72万元,增长1226.04%,主要原因是教育厅、教育工委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没有独立的社保账户,由教育厅统一管理,2018年此项支出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7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厅、教育工委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没有独立的社保账户,由教育厅统一管理,2018年此项支出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9.86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长0.29万元,增长3.03%,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8.81万元,下降44.1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执行较好,比上年结余数减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2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116.59万元增加53.7万元,增长46.06%。其中:基本支出159.27万元,项目支出11.01万元。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0.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

1. 教育(类)支出132.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教育工委组织部、宣传部为完成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高校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高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共青团等工作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93万元,增长25.5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41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0.72万元,增长1226.04%,主要原因是教育厅、教育工委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没有独立的社保账户,由教育厅统一管理,2018年此项支出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7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厅、教育工委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没有独立的社保账户,由教育厅统一管理,2018年此项支出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4.住房保障支出(类)9.86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长0.29万元,增长3.03%,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主要原因是教育工作委员会在职人员与教育厅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无法较独立的完成业务拆分,2019年3万元奖金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6%。主要原因是教育工作委员会在职人员与教育厅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无法较独立的完成业务拆分,部分经费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1%。主要原因是教育工作委员会在职人员与教育厅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无法较独立的完成业务拆分,部分经费由教育厅当年预算垫付。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1万元,降低15.74%。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的号召,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比2018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09%。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超200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因此未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