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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03 1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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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教育研究院是自治区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事业单位,是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前身为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于1981年7月9日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1983年12月19日正式成立。2016年5月19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更名为广西教育研究院,下设办公室、基础教育研究所、职业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人力资源研究所、教学研究与指导中心。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负责研究国际、国内各类教育事业先进的发展理论和实践;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指导全区教育科研、教育评估工作,为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推动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评估规划;协助开展各类教育的教研教改实验,总结完善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实验成果,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教育的最新信息,开展与境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对学科教学的质量评估;根据中小学课程及教学改革需要,研究教育思想、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制订课程实施目标、开发与建设课程资源、组织课程的实施、评价与管理等。承担着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教材教法和课程标准的培训任务;承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组织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鉴定及成果推广。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负责组织全国课题的申报、管理、验收等。管理广西教育学会等学术团体,编辑、出版有关教育教学刊物。承办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数1个。

第二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24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8.10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914.17万元增加93.93万元,增长10.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1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910.97万元增加97.13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是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略有增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其他课题调研经费转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8年度决算数一致。

7.上年结转和结余241.6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390.14万元减少148.47万元,下降38.0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完成预算进度,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1249.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4.45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908.13万元增加66.32万元,增加7.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761.3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人员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等。较2018年决算数754.63万元增加6.73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教育教学研究专项及研讨项目开支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4万元:主要为干部职工养老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76.75万元增加47.25万元,增长61.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32.82万元,为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8年决算数30.70万元增加2.12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56.27万元,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46.05万元增加10.22万元,增长22.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75.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396.18万元减少120.86万元,下降30.51%,主要原因是清理了2013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4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907.54万元增加66.91万元,增长 7.37%。其中:基本支出786.37万元,项目支出188.08万元。

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97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6%。

1.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5.9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组织研究人员开展高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负责指导全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等项目支出。支出决算为76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9%,主要原因是部分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未能在当期完结。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8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5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7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0.77万元,年初预算6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主要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社保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44万元,年初预算9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主要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取消了部分活动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5万元,年初预算3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9%,主要原因是当年补助开支减少。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部门预算安排0.56万元,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0.28万元减少0.28万元,降低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0.56万元,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0万元,支出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0.28万元减少0.28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倡议绿色出行。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27%。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共组织对“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经费落实到位,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按时、有序开展;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并能得到贯彻执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效果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前期调研工作有待深入。

在开展全区性的教研和考虑科研工作前,缺乏针对学校、教师和教研员需求情况的调查研究,相关工作的针对性不够强,研究成果服务全区教科研工作的成效不显著。

(二)结项阶段的管理有待进一步严管。

2019年,清理了2013年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项的课题,提高了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公信力。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结项阶段的过程管理,提高按期结项率。

(三)初中语文五程序单元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经费不足、指导老师严重不足。

一是项目经费预算中无指导老师下校指导学员的差旅费,以致影响指导频次和指导效果;二是课题指导老师已成长为各学校的教学骨干和学校管理干部,工作事务重,任务多,虽然他们仍积极参与课题培训,认真指导学员,但随着课题推广的加大,指导老师面临短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调研,科学立项。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深入调研,沉入基层,抓住症结,确立选题。在课题立项过程中,要严格审核课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课题实施可行并能如期完成,且对教育教学产生一定的作用,实现立项课题的价值。

(二)加强对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开题、过程研究、结题等工作,推进课题成果应用,促进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建议对初中语文五程序单元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继续增加项目经费,培育和发展指导教师。我院加强统筹,加大全区推广力度,让项目成果更助力初中语文教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教育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