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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职责是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层单位,部门决算单位数1个。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61.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4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1002.64万元增加58.56万元,增长 5.84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0.7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277.51万元减少186.78万元,下降 67.31 %,主要原因是2017年国家资助项目已完成。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20.7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462.47万元增加58.29万元,增长12.60 %,为国家开发银行转入银行学生贷款代理业务工作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49.7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262.66万元增加187.06 万元,增长71.22 %,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061.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87.45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1002.64万元增加58.56 万元,增长 5.8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578.7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38.30万元增加40.41万元,增长7.51%,主要用于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工作、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相关工作;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管理和使用工作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1.85万元增加2.52万元,增长136.22%,主要为职工干部养老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0.74万元增加1.01万元,增长136.49%,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1.11万元增加1.51万元,增长136.04%,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473.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226.83万元减少151.29万元,下降66.70%。其中:基本支出37.56万元,项目支出37.9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1.53万元,支出决算为7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
1.教育支出(类)支出决算66.80万元,年初预算6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9%,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资助办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及完成各类教育资助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4.37万元,年初预算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决算1.75万元,年初预算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2.62万元,年初预算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为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预决算差异数为当年追加人员调资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9%。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 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或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该项目为银行学生助学贷款代理业务工作费,项目经费预算5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