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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2023-02-06 12: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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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桂发〔2018〕2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知》(厅发〔2018〕46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广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意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区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桂留学生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桂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八)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共设置28个职能处(部、室),具体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教育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统战部、教育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高校工委)、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与教材处、教师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科研管理处、高校学生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基本建设处、教育信息化管理处、民办教育管理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计47个,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开放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旅游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银行学校、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北部湾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物资学校、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2022年8月,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166人,为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实有23301人,为各高等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中心实有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1105人 ,机关后勤控制数内新聘人员192人,非实名编制内实有人数446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2人,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6551人。

第二部分: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36,324.38万元,比上年增加554,627.61万元,增长29.4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436,324.38万元,比上年增加554,627.61万元,增长29.4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941.21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34.19万元,增长28.5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年初未安排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13,441.98万元,比上年增加99,148.60万元,增长13.88%。

单位资金收入359,202.67万元,比上年增加184,402.69万元,增长105.49%。其中:事业收入75,640.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53.21万元,增长16.2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4.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435.00万元,下降96.10%;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83,058.64万元,比上年增加186,284.48万元,增192.49%。

上年结转结余147,538.5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2.14万元,增长18.79%。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来源于一般债券和财政预留部分经费编入了2023年部门预算,致收入预算增加;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按照学生人数核拨的生均定额总量增加; 在职在编人员增人及工资调标,按基本工资核拨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应增加;新增百色学院等8所预算单位,各类收入相应增加;新增教学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贷款等,债务预算收入增加等。

三、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436,32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4,44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0%%,比上年增加280,844.19万元,增长67.9%;项目支出预算1,741,88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0%,比上年增加273,783.42万元,增长18.6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2,365,18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08%,比上年增加 536,835.79万元,增长29.3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3,683.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比上年增加6,838.23万元,增长25.47%。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0,58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4%,比上年增加7,692.77万元,增长59.69%。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6,67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8%,比上年增加3,792.82万元,增长29.45%。

5.其他支出科目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比上年增加200万元。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来源于一般债券和财政预留部分经费编入了2023年部门预算,致支出预算增加;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按照学生人数核拨的生均定额总量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增人及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新增百色学院等8所预算单位,各类支出相应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94,44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0%,比上年增加280,844.19万元,增长67.9%。基本支出增长较多的原因主要是编报口径调整,将原在项目支出编制的绩效工资及对应的“五险两金”放到基本支出编制。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604,022.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8%,比上年增加295,510.69万元,增长95.7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2,285.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97%,比上年增加283,011.62万元,增长101.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737.3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01%,比上年增加12,499.07万元,增长42.75%。

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420.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02%,比上年减少14,666.51万元, 下13.9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41,88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50%,比上年增加273,783.42万元, 增长18.6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1,098.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58%,比上年减少123,949.67万元,下降26.5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9,749.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71%,比上年减少55,881.32万元,下降8.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1,492.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46%,比上年增加110,059.07万元,增长52.05%。

资本性支出预算387,53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25%,比上年增加315,801.79万元,增长440.26%。

其他支出预算122,007.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0%,比上年增加75,235.79万元,增长160.86%。

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百色学院等8所预算单位,各类项目支出相应增加;编入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提前下达资金较上年增加,如“高等教育基础能力提升专项”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6,14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94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055,63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52. 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8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73.61万元、其他支出20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15,941.21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34.19万元,增长28.50%。其中:自治区本级721,64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74,224.80万元,增长31.83%;上级补助335,988.4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9.39万元,增长4.67%;政府一般债资金58,3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8,31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新增百色学院等8所预算单位; 学生人数增加,生均拨款以及学生资助经费增长;编入部门预算专项项目提前下达资金较上年增加,如“高等教育基础能力提升专项”等。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标,按基本工资核拨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15,941.21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34.19万元,增长28.5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8,647.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97,293.3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464.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招生考试院(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88.4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厅机关为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410.11万元, 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教育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是自治区教育厅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管理队伍能力而发生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学前教育2,3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37万元,项目支出1,772.5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广西民族大学等幼儿园学前教育方面的支出。

小学教育100,6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45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9,879.57万元,主要是桂林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经费、2023年自治区和中央财政安排的免费教科书专项经费等。

高中教育6,95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4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6,12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基地项目6000万元、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等。

高等教育814,98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382.05万元,主要是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98,607.88万元,主要是用于高等教育项目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4,1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45万元,主要是广西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广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等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11,916.09万元,主要是用于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中等职业教育25,69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15万元,主要是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银行学校、广西物资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885.13万元,主要是用于中等职业教育项目支出。

高等职业教育67,4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5.17万元,主要是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0,437.13万元,主要是用于高等职业教育项目支出。

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3,6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是教育厅用于外资贷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费用偿还、 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专项等。

其他教育支出55.7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广西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成人高等教育2,9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73万元,主要是广西开放大学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276.25万元,主要是用于成人高等教育项目支出。

教师进修3.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广西教育学院安排的普通话测试培训支出。

培训支出15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全区村“两委”干部培训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239.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规定安排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62.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0.7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大赛项目的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为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10所高校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411.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附设中医学校中医(民族医)药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1.4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2,881.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3,062.8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非驻邕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884.5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126.4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相思湖校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16,547.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教育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8,64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497.83万元,主要是教育厅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150.00万元,主要是教育厅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830.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0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1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26.95万元。

(二)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1.86万元,比上年减少98.47万元,下降57.81%。其中 :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0万元。根据2023年预算编制要求,年初不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根据经批准的出国计划据实申请预算追加。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56.5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机要、市内执行公务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4.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5.3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3万元,增长11.12%。增加的原因一是教育厅机关本级增加是受人员变动的影响,二是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收入来源受性质改变的影响,保教费由财政专户收入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教育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2023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项目支出。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8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五所高校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厅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2022年也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厅本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招生考试院(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64.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290.43万元,增长9.15%。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进人员,增加了定额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341,875.66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2,856.35万元(其中货物类31,243.50万元、服务类21,612.8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5.46%;分散采购预算289,019.30万元(其中货物类224,678.12万元、工程类28,910.05万元、服务类35,431.1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4.5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057.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0,953.44万元,单位资金173,494.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7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教育厅行政与参公单位编内实有车辆9台,其中领导工作用车1台,一般公务用车8台。

2023年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编内实有车辆220台,其中轿车123台,旅行越野车66台,经济型车31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购置车辆15辆441.95万元,主要是所属高校保障用车。各预算单位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0台(套),主要是所属高校教学实验用设备。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3年教育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821.10万元,全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主要是教育厅本级安排的2023年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安排开展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638万元、采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服务370万元、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225万元、职业教育服务200万元、教育厅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195万元、审计评估服务170万元等。

(五)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包括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和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1089个,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568,867.37万元,其中教育厅本级有69个项目、补助市县41个项目、厅属预算单位有979个项目。属于财政拨款预算资金项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券、政府性基金)有842个,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253,332.55万元,其中教育厅本级有61个项目、补助市县41个项目、厅属预算单位有740个项目。根据预算公开要求,现对2023年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公开,详见附件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以上各表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