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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2-17 17: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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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自治区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5号)规定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9〕115号)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数为5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4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397.30万元,比上年增加467.68万元,增长50.3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397.30万元,比上年增加467.68万元,增长50.3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9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94%,比上年减少16.68万元,下降14.68%,下降的原因是工资基数降低。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年初未安排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年初未安排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年初未安排预算。

单位资金收入90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4.41%,比上年增加184万元,增长25.70%,增长的原因是项目增加。

上年结转结余400.3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28.65%,比上年增加300.36万元,增长300.36%,增长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39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6.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比上年减少3.94万元,降低3.91%;项目支出预算130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6%,比上年增加471.62万元,增长56.9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137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16%,比上年增加468.90万元,增长51.9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4.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4.5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1%,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4.37%。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7.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1%,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4.5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6.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比上年减少3.94万元,下降3.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6.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4%,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4.1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1%,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8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5%,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4.5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300.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6%,比上年增加471.62万元,增长56.9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1.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32%,比上年增加563.31万元,增长77.36%,增长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资本性支出预算8.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8%,比上年减少0.22万元,降低0.22%,降低的原因是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9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94万元,比上年减少16.68万元,下降14.68%。其中:基本支出96.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其他普通教育7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2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4.事业单位医疗4.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7.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8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同口径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财政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相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91.68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0.18万元(其中货物类6.98万元、服务类83.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8.36%;分散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货物类1.5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64%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单位资金91.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末资产原值合计333.7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4.1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26万元,无形资产316.34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有2个,按要求已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260.36万元,属于单位资金项目2个,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260.36万元。根据预算公开要求,现对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公开,详见附件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我单位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业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