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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3-02-17 18:0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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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参与制订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开发教育质量监测工具,为各级开展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分析处理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研制监测报告;开展教育监测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115号)精神,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更名为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2022年末,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另核定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现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01.31万元,比上年增加67.69万元,增长3.50%。收入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01.31万元, 占收入总预算94.62%,比上年增加67.69万元,增长3.5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93.72万元,比上年减少39.90万元, 降低2.0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年初未安排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年初未安排预算。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安排的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

单位资金收入安排的资金16.62万元, 占收入总预算0.83%, 比上年增加16.62万元, 增长10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6.62万元, 比上年增加16.62万元,增长100%。

上年结转结余90.9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55%, 比上年增加90.97万元,增长100%。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 使用历年结余自有经费补充业务费。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9%,比上年减少24.90万元, 降低8.93%;项目支出预算1,74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1%,比上年增加92.59万元,增长5.6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五类,其中:

1.教育支出科目1936.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79%,比上年增加74.91万元,增长4.02%。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比上年减少4.00万元,降低10.11%。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5%,比上年减少1.23万元,降低10.08%。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7.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9%,比上年减少1.99万元,降低10.06%。

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使用历年结余自有经费补充业务费。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5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9%,比上年减少24.90万元, 降低8.93%。

其中:人员经费预算223.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0%,比上年减少24.58万元,降低9.90%。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8%,比上年减少23.75万元,降低9.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2%,比上年减少0.82万元,降低9.95%。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减少。

公用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0%,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低1.08%。公用经费降低主要是根据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3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2〕87号), 人员减少后工会费按比例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4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1%,比上年增加92.59万元,增长5.60%。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09.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0%,比上年增加54.22万元,增长3.28%。

资本性支出预算38.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0%,比上年增加38.37万元,增长100%。

项目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使用历年结余自有经费补充业务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3.7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82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93.72万元,比上年减少39.90万元,降低2.0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降低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70万元,主要是中心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22万元,主要是中心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教育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中心单位预算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中心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低1.08%。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515.80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0.60万元(其中货物类0.70万元,服务29.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02%;分散采购预算1,485.20万元(其中服务类1,485.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7.98%。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5.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中心2022年末资产原值合计178.4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8.58万元,通用设备8.6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5万元,无形资产0.13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项目有5个, 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747.39万元。属于财政拨款预算资金项目3个,涉及项目预算经费1,639.80万元。根据预算公开要求,现对2023年所有特定目标类项目、所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予以公开,详见附件表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以上各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