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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20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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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教育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桂发〔2018〕2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知》(厅发〔2018〕46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教育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高校共青团工作。配合做好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按管理权限选派民办高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政府派驻民办高校督导专员)。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做好广西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和办学标准,开展职业教育评估。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做好深化全区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机制和“放管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拟订高等教育教学和继续教育指导性意见,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全区省部共建学校实施工作。

(八)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开展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组织、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等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

(十一)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桂留学生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桂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八)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拟订。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共设置27个职能处(部、室),具体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教育工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宣传部(思想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高校工委)、教育工委统战部、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民族双语教育管理办公室)、教师工作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科研管理处、高校学生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基本建设处、教育信息化管理处、民办教育管理处、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计39个,包括:广西教育厅本级、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广西招生考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原广西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旅游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银行学校、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学院、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北部湾大学(原钦州学院)本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减少1个(广西大学)、新增1个(北部湾大学),增减相抵后仍为39个二级预算单位。

2018年末,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中行政在职(含参公单位)148人,为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实有18,519人 ,为各高等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中心实有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8,937人 ,国家计划内大中专学生41.57万人

 

第二部分 教育厅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教育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300,169.05万元,比上年减少131,224.65万元,下降9.1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377.78万元,比上年减少74,675.44万元,下降12.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上年年初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96,429.15万元,比上年增加40,998.71万元,增长7.38%;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553,868.68万元,比上年增加26,945.05万元,增长5.11%;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42,560.47万元,比上年增加14,053.66万元,增长49.3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01,975.13万元,比上年减少32,604.33万元,下降24.23%;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21,357.89万元,比上年减少37,981.06万元,下降64.01%;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6,812.00万元,比上年减少855.99万元,下降11.1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73,805.24万元,比上年增加6,232.72万元,增长9.22%。

上年结余101,286.99万元,比上年减少65,043.59万元,下降39.11%。

收入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广西大学2019年起单独编制预算,其收支预算不纳入我厅2019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300,1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5,7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9%,比上年减少15,035.29万元,下降6.52%;项目支出预算1,084,42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41%,比上年减少116,189.36万元,下降9.68%。支出总体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广西大学升格为一级预算单位,不在教育厅部门预算反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2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比上年增加426.00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教育支出科目1,250,45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8%,比上年减少127,952.74万元,下降9.28%。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1,03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比上年增加230.00万元,增长28.7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26,71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5%,比上年减少127.57万元,下降0.48%。

(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0,958.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4%,比上年减少1,152.59万元,下降9.52%。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48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1%,比上年减少1,097.75万元,下降9.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5,7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59%,比上年减少15,035.29万元,下降6.52%。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教育厅2019年预算单位减少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广西大学;二是按财政厅要求压缩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基本支出只减不增,同时把压缩下来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9,856.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83%,比上年减少5,928.08万元,下降4.0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253.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22%,比上年减少13,692.90万元,下降20.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3,63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5%,比上年增加4,585.69万元,增长24.0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84,42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41%,比上年减少116,189.36万元,下降9.68%。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0,377.78万元,比上年减少74,675.44万元,下降12.99%。其中:经费拨款495,917.48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433,223.48万元,中央补助62,694.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460.3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1,666.3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79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0,37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4,892.81万元;项目支出315,484.9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自治区党委安排的全区两委干部培训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2,649.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广西招生考试院(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49.4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厅机关为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176.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教育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9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为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学前教育6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6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幼儿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54.9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厅幼儿园、广西医科大学及广西民族大学等幼儿园学前教育方面的支出。 

小学教育10,02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52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500万元,是201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免费地方教科书专项经费。

高中教育1,06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59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94.37万元,主要是用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高中教育项目支出。

高等教育413,47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59.62万元,主要是教育厅所属高等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9,511.11万元,主要是用于高等教育项目支出。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0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7.95万元,主要是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学生资助办公室、广西教育杂志社、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广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等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3243.64万元,主要是用于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中专教育2,28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39万元,主要是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广西银行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3.72万元,主要是用于中专教育项目支出。

职业高中教育4,950.5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职业高中教育项目支出。

高等职业教育5,9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41万元,主要是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968.24万元,主要是用于高等职业教育项目支出。

成人高等教育3,74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62万元,主要是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125.96万元,主要是用于成人高等教育项目支出。

教师进修3,0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是教师进修项目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2,50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是不能归属于以上教育项目的支出。

文化创作与保护3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为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6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排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0.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7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厅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02.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06.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39.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6,623.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3,389.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非驻邕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9,668.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教育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404.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104万元,公务接待费2,14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6.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96万元。

(二)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4.28万元,其中 :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预算0万元,2018年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60.77万元,比2018年减少32.37万元,降低34.75%。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机要、市内执行公务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8年也没有安排该项经费。

4.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3.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3.21%,增加的原因是因人员增加,按人员核拨的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教育部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1.按收入科目划分。

彩票公益金收入科目预算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2.按收入结构划分,分为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其中:

本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100.00%,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切块安排用于广西科技大学的自治区与高校共建优秀运动队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00%,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科目1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00%,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项目支出预算1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100.00%,比上年增加100.00万元。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自治区与高校共建优秀运动队项目建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教育厅本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招生考试院(参公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49.6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较多,主要是2018年7月自治区对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36,188.19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6,008.3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6.44%;部门集中采购预算97,834.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1.84%;分散采购预算2,345.30万元(其中货物类476.47万元、工程类388万元、服务类 1480.8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7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386.0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3,050.4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1,968.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83.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9年车辆编制数450台。2018年末教育厅行政机关与参公单位编内实有车辆9台,其中领导工作用车1台,一般公务用车8台。2018年末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编内实有车辆194台,其中轿车110台,旅行越野车56台,经济型车28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购置车辆11辆396万元,主要是用于所属高校保障用车。各预算单位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01台(套),主要是所属高校教学实验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教育厅2019年所有财政拨款预算资金超过200万元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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