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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2020-09-04 17:5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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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6月,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厅开展了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反馈了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部署整改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查找原因,解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制定《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分解到厅内相关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和限期。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21号),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自治区本级和所有二级预算单位中进行通报并对开展整改工作和规范预算编制及执行进行全面部署。

(二)明确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对照问题清单,落实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政策措施和时限要求。整改过程中,不仅要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更要深入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吸取经验和教训。同时,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对2020年以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查问题隐患,推动完善管理制度,补齐内控短板,扎紧制度笼子,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做到全面整改,立竿见影。

(三)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在开展整改的基础上,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对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突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大盘活历年存量项目资金力度,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从源头上防范审计发现问题的反弹,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截至2020年8月底,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13项,正在整改6项。下一步,自治区教育厅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坚决将整改工作落实到底;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将继续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深挖问题根源,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教育部下拨资金超过两年以上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问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

整改措施:印发《关于编制2020年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组织各部处室补充编制2020年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经审批后上缴国库。目前已补编2020年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报自治区财政厅,待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精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每年启动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起,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

(二)关于支出未按预算科目执行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师范大学(本级)、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本级)、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桂林理工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科技大学、桂林旅游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银行学校、玉林师范学院、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北部湾大学。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组织学习经济分类核算范围,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意识。全面清查2020年经费开支,发现类似问题,立行立改。

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及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财务人员进行经费支出初审后,由主办会计明确经济指标使用并进行资金结算,保证国库指标使用的规范性。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桂林理工大学、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整改措施:桂林理工大学对2020年预算项目进行自查,全面梳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进展情况,紧盯重点项目特别是支出进度为零或支出进度严重偏慢的项目,研究分析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根据2019年的实际情况,在编制2020年预算中已将“三公经费”预算金额压缩为5万元,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率达到财政要求。

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时掌握有效信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若有项目因政策变动不能按既定计划执行,及时按规定申请调整绩效目标。

(四)关于重复编制预算项目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广西艺术学院(本级)。

整改措施:广西艺术学院本级按相关规定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对该项目相关设备采购预算进行调减。

下一步工作计划:高度重视采购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要求及时清查交叉重复的项目并予以纠正。在资产配置管理中,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各所属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未及时使用上年结转资金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学院业务部门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截止2020年6 月,实际支出60. 02万元,结余资金报上级收回。二是加强预算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编制预算时对预算项目科学论证,加强可行性研究,做好资金年度按节点支付计划。三是全面梳理2020年结转结余项目,督促学院业务部门加快结转资金的预算执行。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4〕21号)精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每年启动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盘活存量资金。

(六)关于预算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北部湾大学。

整改措施:对2020年6月30日前发生的预算执行进行逐条梳理,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问题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工作计划: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防止类似错误使用“公务接待”指标的事情再次发生。

(七)关于现金支付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教育学院、广西银行学校、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资金;二是加强对出纳岗位人员现金管理知识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按规定做好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三是通过钉钉等平台及时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涉及学生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杜绝现金支付方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现金支付,加强现金管理。

(八)关于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绩效不佳问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涉及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自查自纠,相应压减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以便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二是面梳理2020年纳入绩效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紧盯支出进度为零或支出进度严重偏慢的项目,联系项目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强业务部门的学习,编制预算环节注重对预算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加强可行性研究,实行项目滚动管理,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考核环节,作为预算安排的参考指标;四是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及项目绩效目标,认真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各方面因素,充分考虑项目开展情况,科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确保预算项目有效执行;五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完善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从源头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包括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以及进行项目库滚动管理等;二是强化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将预算执行进度列为我厅重点工作,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下达进度的监管,按月通报各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进度,进一步促进各业务处室重视和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对已下达到高校的专项资金,加强对资金支出情况的监控,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采取实地督查、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帮助项目学校查找原因,指导学校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加强对各所属单位预算拨款使用的监督和检查,要求各单位按照预算计划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预算资金的投入效益;四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厅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参照政府绩效评价模式,探索建立项目绩效考评责任制度,做到预算申报有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有绩效监控,执行结果有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结果有反馈,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九)关于未及时清理3年以上往来账款,影响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真实性问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

整改措施:厅本级成立往来账清算小组,对2019年以

前的往来账进行清算;将教育部下拨收入错记为往来账的项目调整到其他收入。同时,以业务为基础梳理2020年财务账中往来单位和科目,提高合理性和科学性。由于往来款涉及年代久远,清理难度大,力争四个月内完成清理。

下一步工作计划:对频繁发生的往来账款按月进行清算。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 第7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按年度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算。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严格区分往来账和其他收入。

(十)关于应收未收学生学费、住宿费,影响决算收入真实性问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涉及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桂林医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北部湾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河池学院、桂林旅游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教育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学生管理办法,筑牢制度保障基础。各相关高校相继修订和完善了学生收费管理办法,包括各部门职责分工、收费项目的申报与公示、新生收费管理、在校生收费管理、退费管理、恶意欠费的认定与欠费催收管理、学籍变动学生的收费管理等方面。通过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各学院在学生收费管理及学生欠费催缴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严抓诚信教育,解决欠费源头问题一方面,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用信用助学贷款缴清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另一方面,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让学生树立“守信得利,失信失利”的信誉观念,培养“诚以修身、信以立业”的优秀品质,让学生明白按时缴纳学费和注册既是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诚实守信的诚信底线;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欠费催缴力度。各高校相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对全校的欠费学生进行催缴,做到应收尽收,对于缴费实在困难的学生,深入了解学生欠费的原因,并根据欠费的原因,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学费催缴、帮扶和教育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各部门业务数据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学生管理在学籍、缴费、选课、资助、评优、毕业、离校等方面系统数据同步,做到各职能部门可随时调取学生信息,随时核查学生学籍状态的动态管理。同时不断优化学生缴费平台,开通多种缴费渠道,为学生缴费提供方便;五是完善缴费方式,堵塞管理漏洞。一方面积极完善学生缴费方式,开通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方式,方便学生缴费。另一方面各高校财务部门积极与学工、教务部门及各学院沟通协调,从注册环节抓起,对不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教务部门应采取限制其选课、学工部门暂时取消其各种评奖评优资格等措施。

下一步工作计划:各高校继续加强和完善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欠费催缴催收和清理工作,及时跟进学生缴费情况,努力降低学生欠费,及时完成欠费追缴工作。

(十一)关于助困助学基金管理不规范,影响决算收入真实性问题。

1.未按规定比例计提助困助学基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医学院、桂林旅游学院。

整改措施:涉及单位进行调账处理,桂林理工大学已于2020年6月将2019年多计提的359,551元进行调减,调账凭证为2020年6月340#。桂林医学院已于2020年6月将2019年多计提的123,482.33元进行调减,调账凭证为2020年6月484#。桂林旅游学院已于2020年7月完成助困助学基金不足部分的补提,补提金额269,620.31元,凭证编号为2020年7月133#。

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助困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 5号)规定的计提比例及计提基数及时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学生助困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2.未按应计提基数计提助困助学基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广西医科大学、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

整改措施:涉及单位进行调账处理,广西医科大学已于 2020 年 1 月对多提的学生助困基金进行了账务处理,调回多计提学生助困基金 162.60 万元,调账凭证号 2020 年 1 月 311#。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已对2019年的助困基金计提数进行账务调整,调回多计提学生助困基金 29,831.97元,调账凭证号 2020 年 7月 467#。广西中医药大学已于2020年5月补提2019 年度学生助困基金少计提金额共计5,792,903.61元,调账凭证号为2020年5月2512#。右江民族医学院已于2020年4月补提了2019年学生助困基金少计提部分金额共计101.76万元,调账凭证号2020年4月Z00445;同时对2018年多提的101.76万元助困助学基金进行了冲销,调账凭证号2020年4月Z00446。

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助困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 5号)规定的计提比例及计提基数及时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学生助困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3.未按规定对学生助困助学专项经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

整改措施:涉及的相关高校已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具体公示网址如下:

桂林理工大学:https://caiwu.glut.edu.cn/info/1028/1556.htm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https://www.guet.edu.cn/pubinfo/info/1116/6476.htm

广西科技大学:http://www.gxust.edu.cn/info/1037/11919.htm  

广西财经学院:http://www01.gxufe.edu.cn:82/xsgzb/news/159671176915487346.html

广西中医药大学:http://www.gxtcmu.edu.cn/Item/28041.aspx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http://www.guat.edu.cn/info/1003/15016.htm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s://xgc.gxyesf.edu.cn/info/1031/1973.htm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http://departs.glutnn.cn/cwb/detail.aspx?articleid=23246

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 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49号)文件及审计整改要求, 要求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助困助学专项经费的计提比例、提取金额、使用和结余情况等信息。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自治区教育厅固定资产台账登记的硬盘录像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各一部,资产原值合计3.33万元,未见实物。自治区电化教育馆部分固定资产,发现缺少部分固定资产实物,账实不符,涉及金额4.15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

整改措施: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和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分别在办公区域、库房开展资产盘查,自治区教育厅本级已找回涉及资产3部(硬盘录像机、复印机、数码相机各一部),总价值3.325万元,账实相符;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已找回涉及资产6件(笔记本3台、投影2台、硬盘1个),总价值4.15万元,账实相符。

2.自治区教育厅对位于教育路3号的职工宿舍(自建房性质)未出售的22套房屋进行改造,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房产均未重新聘请第三方进行资产清算和调整有关固定资产、资金账目。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危旧房改造公有房屋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桂财资函〔2011〕42号),已将教育路3号22套已拆除的危旧房职工宿舍报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作核销备案,财政厅已于2020年8月7日批准销账,已调整固定资产和资金账目。

3.自治区教育厅固定资产账上登记的6台车于2017年2月13日前已报废回收处置,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调整有关固定资产、资金账目。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教育厅申请报废公务用车的复函》(桂财资函〔2017〕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处置公务用车的函》,已将报废的6台车报财政厅资产管理系统备案,财政厅已于2020年6月11日批准销账,已调整固定资产和资金账目。

4. 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签,与固定资产明细账不能相对应。

整改进度:已完成。涉及单位: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全面清点资产,核对实物账,打印资产标签粘贴,全部完成2015年以来的资产贴标工作。

5. 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位于南宁市植物路50-1号办公住宅楼一栋办公楼,土地来源为国有划拨,已办理土地证,经主管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建成并投入使用时间为1992年。截至2020年5月13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涉及单位: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

整改措施:正按照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指导意见,查找或补充相关前置手续资料,以尽快满足办证要求,力争2020年8月20日前向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原广西电化教育馆)分别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充分运用盘点工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二是加强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三是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二批教育路3号危旧房改造项目非还建房申购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6〕415号)要求,对相关公房暂估入账。

(十三)关于应缴个税历年账务未进行清理问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涉及单位:教育厅本级。

整改措施:组织全面清查,已进行整改调账,并已成立专项清算工作小组进行清算,力争两个月内完成清理。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按业务性质将个人所得税和专家劳务费分别下设明细,分类核算。二是每月对本单位应缴税金科目的代扣数与实缴数进行核对。三是将委厅与所属事业单位独立分税号,各核算单位单独缴纳核算。四是未独立分税号的账号每月及时按实际挂账,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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