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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3-07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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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部、图书实验管理部、装备采购部、教育信息技术部、装备研发部、勤工俭学管理部。

主要职能是:协助制定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和配备标准,并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等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任务;指导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活动、学生课外科技、读书等实践活动,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和实践活动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玩具评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归口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设施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以及指导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组织新产品鉴定工作;协助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图书等物资的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和做好全区中小学内部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情况和勤工俭学情况的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编制人数总计36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35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1人。2019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 981.40万元,同比增加235.54万元,同比上升 31.58%。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916.40 万元,同比增加231.54万元,同比增加 33.81%。其中:经费拨款 916.40 万元,同比增加 231.54万元,同比增加33.81%;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5万元,同比增加4.01万元,同比增长6.57%,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长 0 %;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65万元,同比增加4.01万元,同比增长6.57%;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同比增长 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8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69  %,同比增加109.91万元,同比增加 24.62%;项目支出 425.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3.31  %,同比增加125.64万元,同比增长 41.9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类,其中:

205教育支出类科目84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5.90%,同比增加197.86万元,上升30.6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8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40%,同比增加32.10万元,上升 63.72%;

210医疗卫生类科目 2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10%,同比增加 0.47万元,上升2.33%;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35.3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60%,同比增加 5.12万元,上升16.9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55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9 %,同比增加109.91万元,上升24.62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3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8.41%,同比增加 78.31万元,上升21.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7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60%,同比增加 6.95万元,上升 11.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50.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99 %,同比增加 24.65万元,上升97.01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425.0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3.31%,同比增加125.64万元,同比增长 41.9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96%,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12%。

商品和服务支出245.56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78%,同比增加55.91万元,上升29.48%。

其他资本性支出171.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0.26%,同比增加69.74万元,上升68.79%。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1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6.40 万元, 项目支出360万元。其中:

“20502普通教育支出”预算77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17.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60万元,“20502普通教育”反映教育业务方面的支出。

“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8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0%;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1005医疗卫生支出类”预算2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5%;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2102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3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40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减少 10.12万元,同比下降 96.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 0.4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是安排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10.12 万元,下降100 %,主要是安排用于事业单位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类教育业务过程中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07.54万元,其中集中采购307.5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2.4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5.0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8.4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9.13万元。

(二)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万元,为教育技术装备业务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一是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主要用于广西教育研究院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教育科学研究专项支出、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评审劳务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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