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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9-03-07 14: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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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桂编[2000]54号批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为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负责物业监督、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食堂、车队、文印、会议接待等管理与服务;机关信息网络建设与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桂编[2006]145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核定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1名。实有在职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6人,编制外聘用制人员36人。

第二部分: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76.31万元,同比减少1989.04万元(凡同比数据均为与2017年预算批复数相比,下同),降低74.6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31万元,同比增加43.77万元,增长23.98%;

上年结余收入4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增长100%。

收入总体减少原因主要为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即版税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676.31万元,同比减少1989.04万元,降低74.6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6%,同比增加43.77万元,增长23.98%;项目支出预算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4%,同比减少2032.81万元,降低81.8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205教育类626.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0%,同比减少1990.90万元,降低76.07%;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1%,同比增加5.72万元,增长23.73%;

(3)210医疗卫生类7.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同比减少2.18万元,降低22.61%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1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同比减少1.68元,下降11.6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6.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6%,同比增加43.77万元,增长23.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1.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04%,同比增加39.38万元,增长27.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2%,同比增加2.31万元,增长6.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4%,同比增加2.08万元,增长31.5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4%,同比减少2032.81万元,降低81.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1.11%;同比减少32.63万元,降低9.25%;

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89%,同比减少1330.03万元,降低91.1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670.15万元,降低10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3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服务(教育管理事务)176.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1.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8.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7.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0.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1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648.78万元。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一是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广西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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