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按自治区机关编制委员会《关于广西贷款管理中心更名的批复》(桂编〔2007〕38号)规定设立,为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基本职能: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职责是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国内外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并完成自治区国家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按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桂编〔2007〕38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编制外聘用制人员2人。
第二部分: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890.13万元,同比增加318.60万元(凡同比数据均为与2018年预算批复数相比,下同),增长55.75%。其中:
公共预算拨款94.13万元,同比增加22.60万元,增长31.6%;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580万元,同比增加80万元,增长16%,为银行学生助学贷款代理业务工作费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为216万元,主要为其他结转。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即银行学生助学贷款代理业务工作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890.13万元,同比增加318.60万元,增长55.7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8%,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58.46%;项目支出预算82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22%,同比增加296.34万元,增长55.5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5教育支出类87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17%,同比增加311.03万元,增长55.27%;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同比增加5.35万元,增长122.43%;
(3)210医疗卫生类支出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减增加0.68万元,增加38.86%;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1.54万元,增长58.7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8%,同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58.4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5%,同比增加20.35万元,增长65.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8%,同比增加1.27万元,增加21.3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87%,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58.7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2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22%,同比增加296.34万元,增长55.5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817.79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8.55%;增加294.26万元,增长56.21%。
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45%;增加12万元,增长10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4万元, 项目支出33.7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办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3.79万元,反映资助办完成各类教育资助业务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78万元。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费用。
事业单位医疗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6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6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06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或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51万元,同比增加166万元,增长58.25%,其中集中采购45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两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39万元。
(二)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无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一是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主要用于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为完成各类教育学生资助业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