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成立区电化教育馆的通知》(桂编〔1984〕136号)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是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成立于1984年6月。依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桂编〔2014〕1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增挂牌子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6〕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增挂广西教育信息化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目标:承担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广西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管理、运维及相关应用服务工作;开展现代化教育技术理论与应用的研究、实验和成果推广;研究、制作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及教材;开展相关培训。内设办公室、教育技术研究与培训部、技术部和制作部4个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桂编〔2006〕145号规定,广西电化教育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2018年末,在编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广西电化教育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 2517.30 万元(凡同比数据均为与2018年预算批复数相比,下同),同比增加 1583.78 万元,增长 169.66% 。其中:公共预算拨款 2442.3 万元,同比增加 1533.78 万元,增长 168.82% ;政府性基金拨款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75万元,同比增加 50 万元,增长 200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加2019年信息化专项经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 2517.30 万元,同比增加 1583.78 万元,增加 169.66%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572.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2.73% ,同比增加 54.48 万元,增长 10.52% ;项目支出预算 194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77.27% ,同比增加 1529.30 万元,增长 367.89% 。2019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与收入预算增加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5教育支出类 2371.8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4.22% ,同比增加 1559.01 万元,增长 191.79% ;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6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4% ,同比增加 26.31 万元,增长 43.61% 。
(3)210医疗卫生类 21.6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86% ,同比减少 2.47 万元,下降 10.24 %;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 37.13万 元,占支出总预算1.48% ,同比增加 0.93 万元,增长 2.5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572.3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2.73 %,同比增加 54.48 万元,增长 10.5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458.27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0.07 %,同比增加 29.62 万元,增长 6.9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66.3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1.60 %,同比增加 5.03 万元,增长 8.2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47.6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33 %,同比增加 19.83 万元,增长 71.28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9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7 %,同比增加 1529.30万元,增长 367.8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0.26% ,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5.65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4.04%,同比增加 1025.43 万元,增长 465.64% 。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694.35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35.70 %,同比增加 503.87 万元,增长 264.53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442.3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2.30 万元,项目支出 187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2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8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1870 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专项业务费支出、教育信息化支出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
事业单位医疗 21.6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37.13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36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36 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36 万元,同比减少10.48万元,同比下降96.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36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是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各类教育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减少 10.48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540.55万元,同比增加 1333.85万元,增长 645.31% ,其中集中采购1540.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500.5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3.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417 万元。
(二)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有3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870 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260 万元,2019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一) 902 万元,2019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二)708 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我单位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业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