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教育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一)机构设置:高校工委办公室、高校工委组织部、高校工委宣传部、高校工委统战部。
(二)基本职能:配合有关方面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等有关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党委办事机构和纪律检查机构设置的审核工作;指导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负责选派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统筹规划和协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高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共青团工作。
(三)主要工作目标: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数为6人。实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为6人,退休人员8名。无编外在职人员。
第二部分:中共广西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80.43万元,同比减少7.90万元(凡同比数据均为与2018年预算批复数相比,下同),降低4.19%。其中: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80.43万元,同比减少7.90万元,降低4.19%。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相应增加40.10万元,项目支出经费的减少4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180.43万元,同比减少7.90万元,降低4.1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46%,同比增加40.10万元,增长30.77%;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同比减少48万元,降低82.7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5教育支出13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9%,同比减少18.45万元,降低12%;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36%,同比增加10.89万元,增长58.45%;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9%,同减少0.63万元,降低9.88%;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9.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6%,同比增加0.29万元,增长3.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0.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46%,同比增加40.10万元,增长30.7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1.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44%,同比增加32.53万元,增长32.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7%,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6.1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6%,同比增加6.02万元,增长105.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4%,同比减少48万元,降低82.76%。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2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高校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高校工委宣传部为完成指导高校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高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共青团等工作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等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6.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5.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9.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0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4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教育部委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2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高校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38万,降低95%,其中集中采购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服务类采购预算2万元。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超过2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高校工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高校工委宣传部为完成指导高校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负责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高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共青团等工作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高校工委按规定提取的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及离退休公用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在职职工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