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广西对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支出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2021年中央共安排广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83,834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07,849万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项目81,766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2,649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145,2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6,58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教师计划资金84,60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5,188万元。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使用情况见附表1—1。
(二)区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分配情况。
2021年广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安排和使用地方资金355,871.13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资金260,121.83万元,市县分担资金95,749.3万元。具体资金安排和分配见附表1—2。
(三)绩效目标。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资金、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七个方面。
目标1: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目标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设岗位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设岗位教师得到稳定,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率≥90%。
目标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不低于4元/天,困难地区学生身体素质提升。
目标4: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开工面积60万平方米。
目标5: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惠及学生人数733.68万以上,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质量合格率≥97%。
目标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有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100%,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数≥190万人。
目标7:原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共安排广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39,705.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3,834万元、自治区地方资金355,871.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此外2020年中央资金结转14,397.53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共投入1,454,102.6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广西实际核定下达和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41,850.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85,979.42万元、地方资金355,871.13万元;年末中央资金结转12,297.11万元。其中:结转资金全部统筹用于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预算执行率达99.15%,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6号)、《关于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2〕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1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与拨付、项目申报、资金管理、资金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资金管理,我区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资金监管体系。一是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将义务教育补助工作执行情况列入义务教育常规检查的重点内容,推动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各项补助工作。三是全面核实补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1号),保障免费教科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科学、有序开展。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解答群众对政策的疑问,广泛宣传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在内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各项改革内容。五是建立了对落实补助资金动态监管预警机制,对资金发放低于序时进度的县(市、区),根据时间进度进行资金发放提示、预警、通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金发放任务。
从各县(区、市)上报的资金使用情况来看,各县(区、市)均按照财政经费使用要求支出经费,未发现挪用经费情况,经费支出合法合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区较好的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工作目标任务。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1: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区约746.8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广西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标准,即小学650元/生、初中850元/生、特殊教育学生6,000元/生,在基准定额标准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
目标2:国家下达广西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7,164人,广西实际招聘到岗教师7,039人,特岗教师计划完成率98%。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平均拨款每人每年38,200元。
目标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涉及全区63个县(市、区),其中:国家试点县29个,自治区试点县13个,市县地方试点县21个。各试点县均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每生每天4元标准,2021年秋季学期每生每天5元标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组织各省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的营养状况进行监测结果,我区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
目标4:新建、扩建学校2,499所,建设项目3,545个,建设面积112.8万平方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实施顺利;未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达标率达100%。
目标5:通过实施免费教科书项目,面向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使747.91万以上义务教育学生受益,及时入学,人人享受免费用书政策,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广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目标6:2021年,广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1,250元,非寄宿生按小学生每年每生5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625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2021年广西共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209,498.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4,749.42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89,601.63万元,市县资金15,147.79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3.67万人,受助人数较2020年减少0.42万人,减少0.21%。
目标7: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有保障。全区29个原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应补助人数5.23万人。2021年,全区29个原连片特困地区都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3564个,补助教职工5.23万名,原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指标。年初制定目标是: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核定广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07,849万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广西地方财政按8∶2比例分担126,962万元,共计634,811万元。2021年广西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标准,实际核定下达各地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共计634,8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7,849万元、自治区本级资金75,580.2万元、市县财政资金51,381.8万元,全区746.86万名义务教育学生受益,全部达成预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指标要求。
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比例。年初制定目标是: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比例为100%。目标实际完成值为100%。在中央免费教科书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实际在校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免费教科书发放覆盖全区义务教育学生747.91万人,覆盖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切实保障全区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项目权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比例。年初制定目标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10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100%。2021年,广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按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1,250元,非寄宿生按小学生每年每生500元,初中生每年每生625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寄宿生资助比例按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数的65%确定,其中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和边境待遇县)资助面按该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的比例确定,其他地区寄宿生资助面根据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核定(分为原国家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原国贫县、原区贫县65%,其他县60%,一般城区45%三档)。2021年实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3.67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人数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底广西与全国一道实现整体脱贫,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好转,不再符合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二是部分学生随父母外出务工,不在本地就读,从而在人数上有所减少。
原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年初制定目标是:原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10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全区29个原连片特困县(市、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应补助人数5.23万人。2021年,全区29个原连片特困县(市、区)都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3,564个,补助教职工5.23万名,原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原连片特困地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年初制定目标是:原连片特困地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9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2021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覆盖61个县(其中:国家试点县29个,自治区试点县13个,自治区奖补资金支持的市、县试点县19个),根据全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系统统计,广西61个县2021年12月实际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为169.56 万人,为2020年12月实名制系统人数(174.45万人)97.19%,其中:原连片特困地区县2021年12月实名制系统人数为82.86万名(2021年12月),为2020年12月实名制系统人数(86.89万人)的95.36%,全部达成预期指标。人数减少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生进入县城学校就读,不再符合国家有关农村学生营养计划政策的规定;二是部分学生随父母外出务工,不在本县就读,从而在人数上有所减少。
(2)质量指标。
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年初制定目标是: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9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国家下达广西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7,164人,广西实际招聘到岗教师7,039人,特岗教师计划完成率98%。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平均拨款每人每年38,200元,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教科书质量合格率。年初制定目标是:教科书质量合格率≥97%。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教科书质量合格率100%。2021年,我区克服疫情影响,督促出版、发行单位严把教材质量关,协调各地新华书店及时做好教科书配发、退换货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教科书的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用书质量,未收到教科书质量问题反馈,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年初制定目标是: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10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达标率指标。年初制定目标是: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达标率10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2021年,全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在向学生供应营养餐时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达标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时效指标。
计划任务按时完成率指标。年初制定目标是: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率100%。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六项主要工作按时完成率100%,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4)成本指标。
开支不超预算指标。2021年年度预算经费1,454,102.66万元,实际支出1,441,850.55万元,开支不超预算总额,达到预期目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年初制定目标是: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得到较好的提升,逐步解决了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原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年初制定目标是:学生身体素质得到较大提升。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学生营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原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得到提升。学生逐渐掌握了营养健康知识,初步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组织各省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的营养状况进行监测,广西的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度,被监测学生身高、体重同比2020年均有所增加,平均身高从138.1cm增加到139.2cm,平均体重从32.7kg增加到了34.8kg;学生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营养不良率分别为3.51%、13.59%、17.10%,同比2020年(5.62%、16.73%、22.35%)分别下降了2.11、3.14、5.25个百分点,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评小组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情况、选择补助对象是否合规、补助金额是否足额及时、补助政策宣传是否到位、是否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压力等维度开展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分别为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共发放696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667份,其中学校和老师满意度为93%,家长和学生满意度为94.5%,均高于目标满意度≥9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的实施虽然已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我区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近年来,尽管有中央的大力支持,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也做出了极大努力,但我区义务教育资源仍然短缺,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仍有很多薄弱环节和短板,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办学条件与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标准化建设资金缺口巨大。依据2021年广西教育事业统计测算,按照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广西农村公办小学缺口校舍1021.54万平方米,缺口体育活动场地1154万平方米,农村公办初中缺口校舍674.99万平方米,缺口体育活动场地285万平方米,仅校舍及体育活动场地共需投入资金552亿元(其中校舍需509亿元,体育活动场地需43亿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偏低。
现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由中央制定于2011年,距今已有11年,按每年学生在校10个月计算,寄宿小学生在校期间平均每月获得的补助为100元,寄宿初中生为125元。非寄宿生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资助,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的一半。随着物价水平大幅提高,目前补助标准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难以满足学生在校基本生活需要,尤其对于学校认定的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常出现在外地的监护人需为未成年学生办理银行卡时,不愿意回来办理手续的情况,认为该补助标准解决不了家庭实际困难。
3.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无统一认定标准。
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系统数据比对,主要通过乡村振兴、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数据与在校生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能直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无需学生额外提供证明材料。二是学校认定,由学校组织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校领导组成评定委员会,对各厅局系统无数据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困难认定,主要通过同学、家长、教师的观察和了解,结合申请表上描述的困难情况开展班级评议进行认定。学校认定的方式因各地学生家庭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需要上级部门出台统一认定标准。
4.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压力大。
按照政策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中央拨付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解决。目前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9万元左右,国家拨付标准为年人均3.82万元,县级财政年人均需负担5.18万元。对于欠发达县域,财力不足,出现迟交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等,特岗教师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标准化建设。
一是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编制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有关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二是根据中央、自治区确定的乡村振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加大对农村教育基础薄弱县、人口大县等薄弱地区和环节倾斜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三是继续通过新建、改扩建城镇学校,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全区基本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的工作成果,加快全面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
2.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考虑到补助标准长期未调整,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比例有所降低,建议在保持整体资金投入稳定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适当缩小补助范围,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性,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
3.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度。
建议由中央统一要求,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精准度,将各相关部门认定的脱贫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困难类型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学生资助范围,没有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体则不纳入学生资助范围。
4.继续加大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投入力度,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精神,指导各地认真研究制定2022年实施计划,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实施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继续加大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投入力度,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的获得感,确保乡村教师和边远地区教师安心从教,提高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电视、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尊师重教,提高乡村教师的荣誉感、幸福感,以吸引更多更优秀年轻教师到农村长期从教。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我厅进一步掌握了广西各县(区、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年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和因素。
对绩效自评价过程中发现项目执行效果好的市、县(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对项目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市、县(区),即对于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市、县(区),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引导,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表:1-1.2021年度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使用情况表
1-2.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项目地方资金配套经费和使用情况表
1-3.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表1-1
2021年度中央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中央安排资金(财教〔2020〕184号、〔2021〕71号、〔2021〕175号) |
中央资金上年结余 |
2021年使用中央资金 |
中央资金年末结转 |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
507849 |
507849 |
||
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 |
81766 |
81766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102649 |
14397.53 |
104749.42 |
12297.11 |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
145200 |
145200 |
||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
135188 |
135188 |
||
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计划 |
84602 |
84602 |
||
农村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
26580 |
26580 |
||
合计 |
1083834 |
14397.53 |
1085979.42 |
12297.11 |
附表1-2
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项目地方资金配套经费和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区级资金 |
市县分担资金 |
小计 |
资金文号 |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
75,580.2 |
51,381.8 |
126,962 |
桂财教〔2020〕164号、桂财教〔2020〕166号、桂财教〔2021〕48号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
89,601.63 |
15,147.79 |
104,749.42 |
桂财教〔2020〕164号、桂财教〔2020〕166号、桂财教〔2021〕48号 |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
25,300 |
10,900 |
36,200 |
桂财教〔2020〕164号、桂财教〔2020〕166号、桂财教〔2021〕48号 |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
12,519 |
12,519 |
桂财教〔2020〕164号、桂财教〔2020〕166号、桂财教〔2021〕48号 | |
农村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
57,121 |
18,319.71 |
75,440.71 |
桂财教〔2020〕164号 |
合计 |
260,121.83 |
95,749.3 |
35,5871.13 |
附表1-3
2021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教育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西财政厅、教育厅 |
实施单位 |
广西教育厅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54102.66 |
1441850.55 |
99.16% | ||||
其中:中央补助 |
1083834 |
1085979.42 |
98.9% | ||||
地方资金 |
355871.13 |
355871.13 |
100%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目标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设岗位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设岗位教师得到稳定,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90%。 目标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补助学生数≥175万人,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不低于4元/天。 目标4: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开工面积60万平方米。 目标5: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惠及学生人数733.68万以上,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质量合格率≥97%。 目标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有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100%,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数≥190万人。 目标7: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 |
目标1: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目标2:国家下达广西中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7164人,广西实际招聘到岗教师7039人,特岗教师计划完成率98%。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平均拨款每人每年38200元。 目标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生身体素质有所提高。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组织各省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的营养状况进行监测,广西的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度,被监测学生身高、体重同比2020年均有所增加,平均身高从138.1cm增加到139.2cm,平均体重从32.7kg增加到了34.8kg;学生生长迟缓率、消瘦率、营养不良率分别为3.51%、13.59%、17.10%,同比2020年(5.62%、16.73%、22.35%)分别下降了2.11、3.14、5.25个百分点,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 目标4:新建、扩建学校2499所,建设项目3545个,建设面积112.8万平方米。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实施顺利;未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达标率达100%。 目标5:通过实施免费教科书项目,面向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使747.91万以上义务教育学生受益,及时入学,人人享受免费用书政策,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广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目标6:2021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3.67万人,受助人数较2020年减少0.42万人,减少0.21%。 目标7: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有保障。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3564个,补助教职工5.23万名,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
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
小学650元/生、初中850元/生、特殊教育学生6000元/生,在基准定额标准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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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比例 |
100% |
免费教科书发放覆盖全区义务教育学生747.91万人,覆盖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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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比例 |
100% |
100%。2021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3.67万人,受助人数较2020年减少0.42万人,减少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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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 |
100% |
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3564个,补助教职工5.23万名,连片特困地区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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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片特困地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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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教科书质量合格率 |
≥9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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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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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
≥90% |
特岗教师计划完成率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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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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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计划任务按时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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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 |
不低于4元/天 |
2021年春季学期不低于4元/天,秋季学期不低于5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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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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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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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校和老师满意度 |
≥85%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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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
≥85% |
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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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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