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经信息 > 收费公示

广西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2-12-30 18: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广西对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学生资助补助资金支出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我区获得学生资助补助中央专项资金396,400万元,其中:

1.高校奖助学金专项共获得中央补助212,408万元,包括本专科国家奖学金1,208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18,699万元、国家助学金87,837.4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567万元、国家助学金22,014.16万元,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20,700.42万元,直招士官资助489万元,退役士兵学费资助36,524万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2,983万元,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386万元。

2.普通高中和中职资助专项183,992万元,包括: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共12,616万元,高中国家助学金55,272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免学费补助资金共88,902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27,202万元。

本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我区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各类学生的资助工作,有效保障我区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基础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精准落实,实现资助政策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自治区资金安排以及分解下达情况。

包括高校奖助学金和普通高中及中职助学金两部分,各部分资金安排、分解下达详见附表2-1和附表2-2。

2.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我区学生资助补助专项经费总体目标是: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按规定得到落实;高等学校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教育公平显著提升,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激励引导高校学生到基层就业和应征入伍;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中职教育吸引力。各子项目具体目标如下:

(1)高校奖助学金项目绩效目标:本专科层次,通过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进一步实现教育优化和教育公平,使优秀学生榜样化、贫困学生无障碍求学,促进学生成才;研究生层次,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我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相关资助。

(2)高中和中职资助项目绩效目标: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1-3年级学生进行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1-3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镇)学生进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实现教育优化和教育公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促进科教兴国建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本项目投入资金总额478,927.82万元,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包括:一是高校奖助学金专项资金总计下达245,615.9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12,408万元,地方补助资金33,207.93万元;二是高中和中职学生资助资金总计下达233,311.8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83,992万元,地方补助资金49,319.89万元,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高校奖助学金项目。根据各相关市财政局、教育局上报至自治区教育厅的材料统计,高校奖助学金专项涉及的5个子项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0号)和本校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及时足额评选出获奖励资助学生,并在完成评审工作后,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到获奖或受助学生手中。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1,508人,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3.97万人,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33.84万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750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8.76万人,服义务兵役资助9,346人,直招士官资助138人,退役士兵学费减免33,964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1.83万人。高校奖助学金项目预算资金245,615.93万元,落实资金245,615.9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高中和中职资助项目。2021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下达资金26,959.93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达资金63,982.04万元,中职免学费下达资金110,143.31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下达资金32,226.61万元,中职国家奖学金495万元。2021年我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6.03万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受助学生17.6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5.94万人,中职免学费受助学生53.97万人,中职国家奖学金825人。高中和中职资助项目预算资金233,311.89万元,落实资金233,311.8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强化监督,健全中职学校学生在校认证制度。自主研发了具有指纹(脸部)生物识别技术功能的“广西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实名认证系统”,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实名认证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实名认证系统的考勤时间、考勤频度、考勤方式、数据运用等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有效实现对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基本信息、在校状态、现时人数进行快速清查和远程监控,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效率,不断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

(2)提升效率,完善国家奖学金线上评审流程。 2021年,继续启用高校国家奖学金线上申请和评审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自行申请,并提交到院系、学校审核。系统对申请条件、填写内容做了规范的要求,设置省级线上审核后才导出申请表和汇总表材料,减少了往年纸质材料不规范导致往返交材料的人力物力负担,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学生资助经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我区各类学生的资助补助工作,确保我区高中、中职、高等学校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减轻了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提升教育公平程度。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我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26.03万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受助学生17.6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5.94万人,中职免学费受助学生53.97万人,四项资助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均达到100%;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学生825人(国家分配名额指标调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06%;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1,508人,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3.97万人,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33.9万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750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8.76万人,服义务兵役资助9,346人,直招士官资助138人,退役士兵学费减免33,964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1.83万人。除中职国家奖学金因国家分配名额指标调整获奖学生人数略低于目标值,基本达成预期指标外,其他各项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

2021年,我区严格按照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中职免学费资助学生识别率100%,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100%  。各项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时效指标。

我厅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发放、管理要求,严格按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和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均达到100%,各项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4)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总额 ≤478927.82万元,落实学生资助补助中央专项资金等经费478,927.82万元,预算成本控制良好,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指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在普通高中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困难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分配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时,按规定适当向民族院校或水平较高的高校、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为主的高校倾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向全区高中、中职和高校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网络、不记名),调查问卷从对全区学生资助政策了解程度、对全区学生资助政策满意程度、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满意程度等三个方面设计,本次调查样本量为    12339名调查对象,其中学生10,189人、老师2,150人;调查结果为对全区学生资助政策选择了解共有85.76%,对全区学生资助政策选择满意99.31%,对全区学生资助工作选择满意99.16%,达到或超过年初绩效目标师生满意度85%,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本项目除“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7.06%,略低于目标值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由于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每年由教育部统筹分配给各省,2021年教育部分配我区奖励名额为825人,低于我区提出的预期目标,造成年度绩效目标出现偏离情况。

(二)存在问题。

虽然本项目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在学生资助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中职学校艺体类学生双重学籍难以界定,无法给予对应资助帮扶。目前中央对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到中职学校就读的艺体类学生的学籍未明确是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还是中职学籍,而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到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给予中职资助,致使地方对这类学生无法确定是给予义务教育资助还是中职资助,对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一定困扰。二是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由于上级文件只明确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并未规定资助标准和资助条件,因此我区按照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和发放标准分两档资助,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年,由学校评定发放,多数学校以困难学生优先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学生享受二等助学金。但一些学生查看网上信息和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其他省按3,300元/年标准发放的信息,甚至认为3,300元/年为最低资助标准。有少部分学生质疑广西分档资助不合理性,虽然我们和学校已多次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但仍存在舆情风险。

(二)工作改进建议。

一是积极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我区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为我区中职学生提供更多支持;二是建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明确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到中职学校就读的艺体类学生的学籍归属,同时明确相关学籍系统对这类学生,以及中职学籍中2+3、3+2学制学生按规定做好学籍异动,并在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限制学籍异动学生操作,减少地方中职学生资助信息核查压力和重复资助现象。三是建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和相关部门出台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对享受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以及材料表格进一步规范,便于指导学校具体实施。另外,由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经费来源、数据统计流程、下拨渠道等的特殊性,经费下达相对滞后。建议将相关经费纳入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预算,一并预拨经费,后期根据系统填报的实际数据进行清算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根本目的,又是提高专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厅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激励机制有机结合的机制,对绩效自评价过程中考核项目执行效果好的市、县(区)、高校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对项目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市、县(区)、高校,即对于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市、县(区)、高校,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适当扣减下一年预算。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对各县(市、区)、高校资助补助经费使用单位预期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项目开展、项目完成质量及产生的效益等信息,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附表:2-1.2021年度高校奖助学金分解下达预算安排表

    2-2.2021年度普通高中及中职助学金分解下达预算安排表

    2-3.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表2-1

2021年度高校奖助学金分解下达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子项名称

中央补助

地方补助

合计

本专科国家奖学金

1208

——

1208

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18699

——

18699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87837.42

21959.35

109796.77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567

——

1567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2014.16

5503.4

27517.56

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

20700.42

20700.42

直招士官资助

489

489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36524

36524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2983

5745.18

28728.18

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

386

386

总计

212408

33207.93

245615.93

附表2-2

2021年度普通高中及中职助学金分解下达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子项名称

中央补助

地方补助

合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55272

8710.04

63982.04

普通高中免学杂

12616

14343.93

26959.93

中职国家奖助学金

27202

5024.61

32226.61

中职免学费

88902

21241.31

110143.31

总计

183992

49319.89

233311.89

附表2-3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教育部

地方主管部门

财政厅、教育厅

实施单位

广西各级教育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78927.82

478927.82

100%

其中:中央补助

396400

396400

100%

地方资金

82527.82

82527.82

100%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2: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目标3:高等学校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4: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目标5:激励引导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提升就业竞争力。

目标1: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2: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          

目标3:高等学校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4: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目标5:激励引导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为退役士兵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提升就业竞争力。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中职国家助学金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中职免学费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850

825人

此项由教育部给各省分配奖励名额,2021年教育部分配我区名额为825人。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20%

27.68%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1450

1508人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

≥3%

3%

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

≥3.3%

3.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29%

29%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人数

≥650

750人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

100%

100%

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质量指标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中职免学费资助学生识别率

≥95%

100%

高中阶段职普比

大体相当

大体相当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应受助学生受助比例

100%

100%

时效指标

奖助学金按规定及时发放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资金总额

≤478927.82

478927.8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有效减轻了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

在普通高中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分配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时,按规定适当向民族院校或水平较高的高校、农林水地矿油等专业为主的高校倾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

≥85%

85.76%

说明

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中央补助、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