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2021〕7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要求,广西对2021年度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6号)精神,中央下达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预算115,600万元,主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城市幼儿园办学规模,支持各地开展集团化办园试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等方面,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以《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0〕156号)、《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第二批)》(桂财教〔2021〕56号)以及列入相关学校部门预算等方式,共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47,112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各地支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26所,新建园舍面积达57万平方米,扶持5,18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56个试点县开展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对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核拨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减轻困难家庭上学经济负担。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以联合下达资金、列入相关学校部门预算、追加预算等方式,共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47,1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5,600万元、自治区资金31,51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新建公办幼儿园资金使用情况。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项目奖补资金标准的通知》(桂教基建〔2021〕36号)文件精神,新建公办幼儿园根据规模大小给予奖补,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每所200万—800万元奖补,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每所100—600万元奖补,新建村级乡镇公办幼儿园每所100万元奖补,奖补经费用于幼儿园园舍建设、设备购置支出。2021年,全区统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3,7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7086万元、自治区资金15500万元,市县资金11137万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626所次(其中新建幼儿园57所),计划建设校舍面积57万平方米,建设土建项目1,303个,已开工项目1,268个,开工率97.31%。年内已完成的土建、设备项目资金总投资42,649万元,资金执行率41.12%。
(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情况。根据国家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有关政策,自治区继续深化办园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达到认定标准的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实行多元普惠幼儿园升级奖励政策,对经评估认定的多元普惠幼儿园按不同星级给予3至50万元的奖励。奖补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2021年,全区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21,416.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850万元、自治区资金5566.75万元,通过采取星级奖励、生均补助等形式,引导各地优化配置普惠性幼儿园布局,重点扶持5,185所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惠及幼儿约86万人。
(3)深化学前教育保教改革。2021年,下达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项目自治区资金3,380万元。一是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成立了由教育行政人员、高校专家、教研员等44人组成的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专家指导委员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管理办法》,组织全区市县幼教管理干部及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成员赴江苏省南京市研修培训,学习先进地区学前教育管理及幼儿园课程建设经验。开展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视导工作,加强对课程基地课程改革的管理与指导。二是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增自治区示范幼儿园17所,总数达238所,基本实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县县全覆盖。三是推进县域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指导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试点县区,发挥县域优质幼儿园示范作用,带动县域内薄弱幼儿园发展,扩大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力地缓解了“上好园难”问题。四是推进游戏化教学。青秀区、北流市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成功申报教育部“安吉游戏”推广项目实验区、试点园。五是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印发《全区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设12个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109所试点园(校),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4)幼儿资助类资金使用情况。落实《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5号)政策规定,在过渡期内继续对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和低保家庭等学生继续纳入学前免保教费范围。2021年,全区统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免保教资金共计29,729.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663.82万元、自治区资金7066万元,资助在园幼儿约19万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支出补助标准、多渠道扩大资源和幼儿资助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级管理,加强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覆盖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体系。对幼儿园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教育资金安全高效。各级项目单位、幼儿园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幼儿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2.37%,比2020年增加0.02个百分点,完成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的绩效目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 90.05%,比计划提高了10.05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 92.3%,比计划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全区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开工率达91.5%,超额完成绩效目标任务;2021年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金专项用于我区脱贫家庭、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在园幼儿的资助补助工作,确保我区学前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上学的经济负担。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计划合计400所次,全区实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共计1,626所次(其中新建幼儿园57所),新增新建公办幼儿园园舍面积57万平方米,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90.05%,比计划提高了10.05个百分点;学前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受益人数19万人,完成计划任务的158.3%,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我区脱贫家庭、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在园幼儿100%享受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数量指标完成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项目验收通过率100%,免保教费补助合规率100% ,两项全年完成值均为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成本指标。2021年项目预算资金总额年度指标值为 ≤147112万元,包括全区统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03,723万元,全区统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金21,416.75万元,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项目资金3,380万元,全区统筹学前教育免保教资金29,729.82万元。实际落实金额为147112万元,预算控制良好,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4)时效指标。2021年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计划开工率≥80%,实际开工率达97.31%,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2.3%,比计划提高了0.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预期目标;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2.37%,比2020年增加0.02个百分点;我区积极引导地方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1年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上一年提高14.12个百分点;我区积极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同时,加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在内的资助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全面开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热线电话,为学生及家长全面解答学生资助政策问题,确保我区学前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困难家庭上学的经济负担。效益指标完成率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从幼儿园的环境及设施、幼儿园师资水平及服务情况、惠普性幼儿园覆盖率等方面内容开展满意度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98份,其中向教师及学生发放调查问卷258份,收回有效问卷258份,其中有248份表示满意,师生满意度为96.12%;向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共240份,收回有效问卷240份,其中有233份问卷表示满意,家长满意度为97.08%,两项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目标值。满意度指标完成值均大于90%,完成率为100%,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区如期完成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但学前教育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全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特别是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紧张,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着力构建以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空置腾退搬迁的办公楼、公共服务设施、空置厂房和闲置学校等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街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政策,确保小区配建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点支持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幼儿园建设,多渠道积极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二是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扶持5,000所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完善优质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激励政策,要求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运用好现有的广西学生精准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等大数据管理措施,做到学生资助信息采集完整、准确、上报及时,全面实现精准帮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通过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我厅进一步掌握了支持地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年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与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建立了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了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引导学校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布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等相关情况,督促项目加快推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附表:3-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表3-1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教育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西财政厅、教育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西各级各类幼儿园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7112 |
147112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15600 |
115600 |
100% | |||||||
地方资金 |
31512 |
31512 |
100%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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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0%以上; 2.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开工率达80%; 3.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有提高;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人数达12万人次; 5.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 达到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提高的效果。 |
1.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0.05%; 2.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数量开工率达97.31%; 3.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2.37%,较去年有提高;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人数19万人; 5.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3%;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
≥80% |
9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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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办幼儿园园舍面积 |
≥55万平方米 |
57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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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受益人数 |
≥12万人 |
19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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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通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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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保教费补助合规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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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资金总额 |
≤147112万元 |
1471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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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上年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开工率 |
≥80% |
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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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1.5% |
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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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学前教育学位数 |
2万个 |
2.2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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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提高 |
比上一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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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
持续扩大 |
比上一年提高14.1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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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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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师生满意度 |
≥85% |
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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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满意度 |
≥85% |
9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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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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