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广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拟推荐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贺州学院党委办公室3个单位参评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书记杨真宝,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室主任邓义江2名同志参评广西清廉学校建设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9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信函邮寄、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广西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71-5815062,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2015室,电子邮箱:jygwzzb@jyt.gxzf.gov.cn。
广西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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