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4〕2号)要求,经形式核查、专家评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等环节,现将我区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及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及排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线索。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不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依法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2108室,邮编:530021。收件人:居玛丽,联系电话:0771—5815191,邮箱:gxxwb2012@163.com。
附件:1.广西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
2.广西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
3.广西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4.广西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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