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经核查,你校2020年度民办高校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根据《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我厅拟作出减少你校本年度招生计划20%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你校如对上述处罚意见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厅进行陈述和提出申辩,同时有权要求听证。若你校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没有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厅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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