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办公室、自治区政管办)关于开展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桂数发〔2019〕3号)要求,现将《广西教育系统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月20日前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地方目录录入工作,5月20日前完成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附件:广西教育系统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4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莫燕蓉,0771—58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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