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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01-05 11: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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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科教振兴,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了《广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办法》《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等文件,大力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迈入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新阶段。

——主要指标跃上新台阶。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1%,比2015年提高3.7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普通高中学校数达到499所,比2015年增加54所;在校生人数达到115.2万人,比2015年增加28.6万人;专任教师数达到7.1万人,比2015增加2万人;生均校舍面积达18.7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2.2平方米;生均藏书达到35.6册,比2015年增加8册;普通高中招生总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十名,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教育资源显著扩充。大力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和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统筹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普通高中专项资金38.27亿元,支持各地新建50所、改扩建511所(次)普通高中,增加学位15万个,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

——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逐步推进。新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1所,总量达到157所,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启动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总量达到20所。通过选派示范性高中、特色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赴江苏、上海跟岗研修等多种渠道,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模式、课程设置、培养方式、评价方式多样化,推动每一所学校达到办学标准、办出特色。

——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普通高中课程。完成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全员培训。构建中小学协同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质量新模式。立项培育普通高中教学改革质量提升项目39项,其中共有22项普通高中教学改革成果获自治区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普通高中教学改革成果获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南宁市和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武鸣高级中学分别获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

——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高中教师编制实现全区统一标准。动态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数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探索建立区域内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多渠道补充普通高中专任教师2万余人。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教育公平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提升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从每生每年400元逐步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办学运转。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贫困生计划,举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共招收普通高中民族班学生4万余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录入公办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实施学生精准资助政策,给予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共安排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8.94亿元,资助学生67.43万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7.27亿元,资助学生125万人次。

表1 “十三五”时期广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与2015年比

增量

增幅(%)

在校生数(万人)

86.6

115.2

28.6

33

其中:少数民族学生数(万人)

32.2

43.4

11.2

34.5

学校数(所)

445

499

54

12.13

其中:民办学校数

88

121

33

37.5

专任教师数

50733

71043

20310

40

学校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2965.1

3783.2

818.1

27.6

校舍面积(万平方米)

1428.2

2151.7

723.5

50.7

生均校舍面积(平方米)

16.5

18.7

2.2

13.3

学校藏书(万册)

2388.7

4104.1

1715.4

71.8

生均藏书(册)

27.6

35.6

8

29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87.3

91

3.7

4.2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广西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既是保持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当前,广西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构建现代教育体系,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培养大批创新人才,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普通高中教育承上启下,连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日益成为学生继续学习、走向社会、终身发展的必经阶段和迫切要求。进入“十四五”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是广西教育事业的主要矛盾,全区普通高中基础设施条件还存在短板弱项,“大班额”占比仍然较高,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等,普通高中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切实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加快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为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提供潜力和后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遵循教育规律,着力优化布局、促进公平、补齐短板、提高质量,推动育人方式改革,为高中生适应社会发展、做好未来生活准备、接受高等教育奠定坚实基础,为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协调发展。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提升保障水平,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普通高中教育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研判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集中力量,瞄准问题,重点突破,进一步补短板、提质量、优结构、强能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准确把握评价改革、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解制约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办学活力。

坚持质量为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聚焦内涵式发展,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树立科学质量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加快补齐教育质量短板弱项,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从规模增长向质量内涵提升与规模增长并重转变。

坚持优质特色发展。坚持基本必备条件,突出优质目标导向,聚焦内涵品质提升,强化办学理念、师资队伍、课程实施、学校治理、育人模式和办学特色等建设,实现多样特色发展,努力打造理念新、师资强、课程优、管理精、质量高、特色明、声誉好的高品质普通高中。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得到有效保障,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整体提升,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

——办学条件更加完善。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为薄弱学校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全区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下。

——教师专业素质有效提升。配齐配足教师,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并完善。

——课程改革系统推进。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等环节有机衔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及教学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办学经费有效保障。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进一步健全,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标准要求得到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收费标准实现动态调整、逐步提高,更加有效地支持学校发展。

——考试制度与评价体系基本构建。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科学合理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为普通高中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多样化特色化更加鲜明。单一育人模式配备教育资源、以升学率高低配置生源的办学格局逐步打破,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创新,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特色发展基本实现。建设一批有较为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及实施体系、稳定独特办学风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全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总量达到200所左右。

表2 “十四五”时期广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学校总规模(所)

499

549

预期性

在校生(万人)

110

127

预期性

毛入学率(%)

91

93

预期性

大班额比例(%)

39.5%

<5%

约束性

超大班额比例(%)

10.5%

0

约束性

二、发展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时代性,实现学科德育渗透,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导读课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思政课程,帮助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系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制度自信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法治教育等,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建立普通高中德育工作成效评价机制。建立高中生心理问题预警机制,规范心理问题学生处理流程。建设一批德育工作示范校和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统筹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建立健全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评价机制。加强科学教育和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对接“强基计划”,培养基础学科后备拔尖人才。强化体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探索不同年级分层教学、同一年级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推动每名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做好高中阶段体育竞赛和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衔接工作。加强美育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开齐开足并上好美育课,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加强劳动教育,结合地方特色编写高中劳动教育教材,认真落实每周不少于1课时要求。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丰富劳动教育资源。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提升青少年生态文明素养。将国防教育有机融入普通高中课程,拓展丰富学校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二)优化学校布局结构。

制定学校布局规划。按照每10—15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交通环境、普及水平巩固提高、学位缺额、消除大班额、满足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需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等因素,根据本区域人口发展趋势,以设区市为单位科学制定普通高中发展规划。逐步撤并规模较小(500人以下)的乡镇高中,办好办学历史较长、生源较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乡镇普通高中。高完中实行高中、初中分设办学,逐步剥离高完中。严禁随意撤并县中。

(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推动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达标。制定广西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新建50所、改扩建180所(次)普通高中。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建立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监测预警机制,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基本消除“大班额”,积极稳妥逐步消除大规模学校和超大规模学校。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

加大县域普通高中支持力度。以实施国家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统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普通高中建设发展资金,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支持改善县域普通高中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边境地区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指导市县“一校一案”制订本地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对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给予适当奖补,逐步缩小区域差距,整体提升全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域普通高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教育信息化水平,更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实施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普通高中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推进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加强个性化学习空间建设,增加公共开放学习空间,供学生开展个别化学习、小组学习和体验式学习。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的建设与应用,结合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提升学校课程实施水平。

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健全新课程实施机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系统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培训,提高校长教师的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成立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发挥专家学术引领作用。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的基础上,建设3个自治区级示范区、100所示范校。建设50个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组建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学科联盟,打造课程基地群,推广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

完善学校课程管理。普通高中加强课程管理,科学安排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依托地方资源,开发与学科课程互相关联、互相融合的体育、美育、综合实践类和劳动教育类课程,推进“五育”课程融合,积极开展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和全面发展。完善学分认定办法,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和监督。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转换,促进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落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

(五)创新教学组织管理。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普通高中要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引进或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走班教学班级管理和集体主义教育,强化任课教师责任,确保选课走班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做好选课走班教学规划,科学确定选课走班教学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指导,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原则上高一学年结束、必修课程完结后,实施选课走班教学。改革单一行政班教学组织模式,建立并推行适合校情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双轨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保障选课走班教学模式顺利推行。

优化课堂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优化教学常规管理,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严格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探索建立指导教师准入制度。

探索学生发展指导实施路径。组织开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构建科学适切、内涵丰富、三年一贯的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体系,通过学科教学渗透、专题讲座、职业体验等方式,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科学实施学生发展评价。利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各种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搭建学生发展资源共建共享、社会共育平台。

搭建研究、评价与辐射平台。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长效机制,建设学生发展指导教研队伍,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完善学生发展指导相关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实现全区资源共建共享。遴选建设50所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示范校,培育推广学生发展指导优秀成果。高等学校以多种方式向高中学校介绍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发展提供咨询和帮助。

(七)推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办学。

加强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推动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存量提质、增量保质,重点建设160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40所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指导办好一批高水平的民办普通高中,形成城乡分布合理、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

以特色课程体系引领学校发展。修订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验收评估和复查评估标准,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建构以特色课程为核心的学校课程体系和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核心、以学科为中心的特色课程群,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专业团体以及职业学校的合作,有效满足学生接受公平、优质、多样高中教育的需求。

(八)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将立德树人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师德督导和违规惩处。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加强普通高中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治理。

健全教师队伍补充激励机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以县为单位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适应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力度,满足选课走班教学、学生发展指导等方面需要。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定向培养县域高中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探索建立市域或县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教师“走教”制度,缓解部分普通高中教师配备的学科结构性矛盾。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适当提高普通高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实际、利于激励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各地将高中优秀人才纳入当地人才保障范围。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办学质量成绩突出的学校。

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深入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优化普通高中教师培养规模结构,实现培养规模结构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开展普通高中教师全员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校长教师培训专项计划,完成全区县域高中校长全员培训;在“区培计划”等培训计划中安排县域高中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完成全区县域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组建普通高中名校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创新教研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自治区、市、县(市、区)普通高中教研队伍建设,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创新教研工作机制,健全校本教研制度。

(九)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县域普通高中倾斜。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强化县级人民政府高中阶段教育投入责任,强化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投入责任。坚持教育公益属性,按照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2021年春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年800元拨付,确保到2022年春季学期起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统筹考虑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动态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专项经费,确保新一轮课程改革顺利实施。优化教育投入和支出结构,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债务。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地方政府、学生、社会三位一体的普通高中助学机制,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不让一名普通高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选优配强校长,增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综合运用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等激励措施,激发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发展。重点扶持优质民办高中学校发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

三、重点改革任务

(一)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构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改进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增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开放性,增强学科素养和能力的考察,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加强高中招生录取管理。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强化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地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严格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全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严禁普通高中民族班超范围、超对象招生,严禁以民族班名义跨地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录取管理,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并逐步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机制。启动全区高考综合改革,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引导各地各校按照新高考的要求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探索适应改革要求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 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招生模式录取新生。

严格规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4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建立完善的“两依据、一参考”评价体系。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积极推进分类考试,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逐步提高通过非统考方式录取到高职院校的考生比例。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探索解决高考改革新模式面临的赋分、英语一年两考、选考科目对应专业等问题。

不断提升考试服务水平。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发挥考试数据评价功能,健全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提高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水平。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开展新高考模拟演练,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录取工作责任追究制。

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强化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试题形式,加强情景设计,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考试命题评估。加强命题场所建设,配足配强命题队伍。

(三)推进协同育人改革。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搭建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协同育人机制,支持高等学校发挥学科专业资源优势,指导普通高中开发特色课程。鼓励高等学校通过与普通高中共建研究性实验室和实践基地等,共建共享教育教学资源。鼓励高等学校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图书馆、实验室,组织开展具有专业特点和创新特色的研究性学习、科普讲座、夏令营、科学营等活动。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对合作高中的活动课程、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鼓励高等学校对普通高中学生开放大学先修课程,开展普通高中将大学先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试点工作。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因地制宜打造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建设一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按规定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定期组织普通高中学生深入社区、医院、福利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开展志愿服务,走进军营、深入农村开展体验活动。推进全区研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

(四)推进评价改革。

改革学校评价。强化评价导向作用,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倾向。依据国家制定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聚焦办学方向、学校管理、课程教学、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办学成效等育人关键领域,组织实施全区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整体提升区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探索建立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 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 严格学业标准。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依托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积极引导高等学校招生参考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本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有效衔接,围绕发展重点任务和重点改革任务,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将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作为为民办实事重大项目有效推进,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高中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评估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工作,特别要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化解大班额、办学质量评价、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预警机制和督导结果通报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跟踪巩固发展成果,把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联络协调机制,与各级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利用教育现代化网络平台,发挥自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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