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以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等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选修课。充分利用网站、校报、期刊、杂志、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办好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宪法故事征文等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广泛开展“宪法卫士”网上学习测评的基础上,鼓励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通知成立“宪法卫士”宣讲团,引导学生利用班会队会、课外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宣传宪法、参与宪法实践。学校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好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融入学校教学内容,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师生深入学校掌握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校依据教育法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组织参与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教育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结合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宣传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重点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坚持分类施策,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一)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明确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每年举办一期全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治教培训班,推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研究制订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健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推动地方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学校引进专业法律人才,通过定期培训、挂职锻炼、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等相关考试中的内容占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控辍保学、防止校园欺凌、人身侵害和人口拐卖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地方教育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加大对农村、边远等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推进远程法治教育,推动提升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师范院校法学院(系)培养更多更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后备力量,推动高等院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学原理等相关内容。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在“区培计划”等项目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动地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推动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政课教师中的比例。进一步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多渠道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在地方各类研究项目中设立法治教育研究专项,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优秀教案评选和法治教师赛课活动,提升相关领域师资队伍的专业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
(一)实施全区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工程。以全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星级学校建设工程,将各级各类学校全部纳入建设范围。建设内容涉及依法治理的领导和工作推动机制、规章制度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防控、师生法治教育、师生权益保护、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等领域,对学校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并转化为星级水平呈现和挂牌认定,作为全区大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全覆盖的重要抓手,推动我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推动普法深度融入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通过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切实增强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快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每个中、小学校到2025年至少有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
(三)健全教育普法服务保障体系。推动构建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充分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平台,为干部师生学习法治知识提供便利条件。开发建设广西法治教育教学资源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学宪法讲宪法模块、普法教育课件、微视频、普法教育案例库、依法治校课例与课件等内容,提供网络学习课程。充分发挥广西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广西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基地等法治研究平台的作用,加强法治相关理论研究阐释,努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四)完善法治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妇联、团委等单位交流沟通,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和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到2025年,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犯罪、诈骗、非法传教、艾滋病传播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普法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广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作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普法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法治教师培训、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加强考核评价。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等重要范围。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