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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3-15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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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第二年,时间和节点特殊,使命和意义重大。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学习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作为厅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作为高校党委常委会(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全区高校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全覆盖。落实好自治区领导同志联系高校制度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

2.全面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直属机关“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和动态调整,持续抓好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工作,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探索高校党务人员激励措施,举办高校党务人员基本功大赛。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边境地区中小学党建工作。持续开展党建工作随机调研、随机指导工作。推动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民办学校章程,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选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科研院所、离退休干部教职工党建工作和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

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教育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持之以恒坚持严的基调,压实管党治校政治责任,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健全中央巡视整改和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压实“书记抓,抓书记”和“一校一策”工作,破解高校“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定期约谈高校领导,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持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双减”工作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设区市绩效考评。推动各地健全“双减”工作机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落实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以及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做好防反弹、防变异工作。围绕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提高学校作业设计水平、课后服务水平和课堂教学水平,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遴选一批校内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监管示范区。加强全社会对“双减”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出台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措施,立项支持25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提升能力水平。推动高校配齐建强思政课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实现动态达标。组织实施教育部“大思政课”建设专项行动,打造一批思政课精品课程。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出台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意见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三全育人”示范校、示范院系建设。指导高校加强课程思政建设,遴选普通本科高校自治区级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职业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和展示。确立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能力提升攻坚计划。深入实施“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开展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试点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开齐开好德育课。组织申报全国《中小学德育指南》“一校一案”优秀案例。举办中小学德育微课教学“精彩一课”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校评选。

6.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持续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举办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配合筹备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继续推进校园足球改革。推动完善体育美育评价改革,研究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措施,继续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开齐开好劳动教育课。组织开展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评选。组织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第四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评选。

7.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全面落实教材工作责任和教材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选好、用好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及三科统编教材、 “马工程”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加强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管理。建设一批自治区职业教育规划教材,评选一批自治区级普通本科教育优秀教材。进一步规范境外教材引进管理,指导高校规范开展教材的编审用等工作。规范教材、教辅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8.加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贯彻国家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工作部署。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等相关课程课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继续支持广西民族大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习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理论研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程,支持建设30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25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

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进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建设,开展“推普乡村行”“送教下乡”等活动。抓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全区70%以上学校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任务。实施“童语同音”计划,继续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推进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举办全区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汉字听写大赛,开展“诵读名家进乡村”“经典润乡土”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濒危方言调查,推进国家语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10.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启动实施广西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加大对“十不得、一严禁”违规事项监测和整改力度。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加快推进全区中考统一命题。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研制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转换办法,有序实施过渡时期新老学业水平考试。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稳步开展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评判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学科秘书。开发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大力推进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场所建设。

1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全区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工程。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继续开展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和检查实施清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制度。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制定我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联合拍摄法治教育专题微电影,继续办好全区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和资源建设。

12.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广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公参民”学校治理,督促县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调控要求。组织开展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评审。规范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决策机构成员变更、校长聘任、招生简章及广告备案等工作,提升民办高校治理能力。依法查处和整治民办高校不规范办学行为。

1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督学管理办法》,督促各地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做好2021年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稳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项调研,开展过程性督导评估,督促和指导部分市县开展试点评估。继续开展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和“双减”专项督导。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结果应用。筹备召开全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结大会。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统筹指导各市县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参加第四轮全国职业院校评估。组织普通本科高校参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筹备做好第十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强化督学培训和管理。对重大教育突发事项及时开展督导。

14.持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印发《广西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方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国际化评价实施方案》,选取部分本科及高职院校作为试点开展国际化评价。启动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拓展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对职业院校的覆盖面。继续推进我区职业院校“走出去”赴境外办学。加强对高校中(境)外合作办学和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工作的指导。建设广西留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好用好“留学广西”网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我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四、聚焦“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提升群众教育获得感

15.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印发《广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城(县)区公办园建设,支持各地新建幼儿园50所,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和村级幼儿园,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扶持政策。继续支持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深入推进县域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和幼儿园游戏化教学改革。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

16.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印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支持各地新建义务教育学校30所,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修订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继续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建设。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7.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支持大班额严重的普通高中改扩建教学楼、宿舍楼,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边境地区的县域普通高中提升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持续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普通高中建设。

18.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民族文字教材、教学性课程资源建设和管理。推进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壮语文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加强壮汉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启动实施壮汉双语学校、民族乡中心学校阅读工程。推进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大第四批民族院校特色学科建设力度。启动边境地区教育提升工程,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对口帮扶8个边境县(市、区)160所中小学校和40所幼儿园。

19.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印发《广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人一案”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运行机制。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遴选。进一步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发展。

20.抓好抓实学生资助工作。修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广西学生资助标准化工作规程》。将学生资助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做好各项学生资助资金分配下达,指导各地各学校通过国家和自治区资助管理系统管好用好学生资助金,做到精准资助。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工作舆情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持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加强各类资助资金的专项检查、核查,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底线,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把乡村教育融入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乡村学校建设成为乡村的文化高地。持续提升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能力,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校建设,深入推进易地搬迁安置点幼儿园建设。指导高校联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乡村振兴学院,依托职业院校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粤桂中小学结对、教师培训交流、职业教育协作和高等教育协作。继续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现场研讨活动,举办一期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定期开展教育保障明察暗访。在全区遴选推广一批教育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理论研究成果。

五、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提供坚实支撑

22.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贯彻落实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印发《关于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实施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专项行动、职业教育对口帮扶行动。规范做好中高职招生工作。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终期验收。开展职业本科试点工作。制定高职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办法。组织职业院校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自治区级在线精品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验收和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工作。支持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自治区首批示范性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职业教育基地、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广西开放大学、广西老年开放大学建设,广泛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3.推动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加快南宁教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12所学校实现招生,在校生达到9.5万人。持续推进20所高校新校区后期建设,完善新校区办学功能。启动实施专业人才培养结构优化行动。继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遴选自治区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75项。启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点。印发《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办法》,指导50个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建设。指导6所高校与区外对口支援高校深入交流合作,部署新一轮区内高校对口支援工作。做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遴选第三批310门左右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全面开展普通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办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等学科专业竞赛。

24.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支持立项建设5所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0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30个左右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0个左右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遴选30个左右示范性基地给予重点支持。立项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000项左右。开展研究生导师全员轮训。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制度,抽检一定比例的博士论文、抽检不少于5%的硕士学位论文和不少于2%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发布我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11所参评高校做好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25.提升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指导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编制一流大学建设方案。启动60个左右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广西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高校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基地。加强高校工程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3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建设。鼓励高校探索社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入推进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探索建立突出质量和贡献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26.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留桂就业计划”,鼓励更多优秀毕业生留桂发展。完善供需对接服务机制,灵活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建立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就业。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到基层就业。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化就业指导课程和教学改革。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

27.提升教育规划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健全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机制。扎实做好正式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转设、普通专科院校升格本科院校、更名大学等工作。持续推进“部区合建”广西大学、5所本科高校管理体制调整、广西教育学院并入南宁师范大学等工作。完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政策,指导高校更合理安排招生计划。进一步扩大我区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加快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六、强化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28.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开展中小学名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选树宣传教师典型,实施“每月一师”计划,持续抓好师德教育。组织开展第38个教师节庆祝活动。开展自治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指导各地各校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定期通报师德违规典型案例。

29.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实施教师队伍“十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高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深化师范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持续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完善教师培训管理运行机制,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建立一批自治区校本研修示范校、特级教师工作坊、名师工作坊。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支持。组织推荐申报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0.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推进公办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核编工作。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政策。在部分高校推行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试点。加大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督查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多渠道解决教师住房困难。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特岗计划”、支教走教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精准指导各地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教师资格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补足配齐高校教师队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

31.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探索推进市县教研常规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县域教研支持计划,加大对民族地区、边境县域教研支持力度。推进第一批教研工作坊建设,开展自治区教研员领航工作室递进式第二期培训。按要求实施新一轮课程标准、新教材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轮训。加强对专项课题负责人科研教研培训,推进项目育人。继续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研究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研究。继续完善教研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强化粤桂教研交流与合作。

七、夯实发展基础,切实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2.持续稳定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和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持续稳定保障教育投入。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政府教育投入责任,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刚性要求。全面落实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政策和高校拨款制度。推动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启动公办高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推进普通高中、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继续完善多元教育投入机制,指导自治区本级高校做好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专项计划、政府专项债券、PPP模式项目储备。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补助资金向薄弱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教育投入、经费使用管理监测监督,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全面加强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33.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以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互联网+教育”。统筹建设广西教育网,发布市县教育城域网技术规范,加快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终端配备和迭代更新,推进市县“同步课堂”教学建设。优化和完善“八桂教学通”,深化中小学数字教材及资源常态化、规模化应用。加强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资源生成、汇聚和共享,引导“专递课堂”按需常态化应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开展数字(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加强教育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34.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扎实推进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加强风险研判,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稳定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应对“疫后综合症”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师生配合落实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35.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开展“护校安园”活动,巩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成效,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做好防范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加强教育系统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防范工作,突出抓好溺水、交通、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防范。强化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敏感时段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平稳有序做好2022年自治区有关考试组织工作。

36.提升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做好委厅公众信息发布平台和“八桂教育”微信号的运行。建立教育新闻挖掘、报送、审核、发布机制。加大全区教育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委厅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协调中央、自治区重要媒体,及时宣传我区系列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成就、工作动态亮点。办好系列教育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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