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自治区“双减”办邀您共同监督
2023-02-26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区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切实为孩子减负,提高防范意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区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请家长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切勿盲从攀比,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办学场所内是否悬挂有办学许可证(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以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公示。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请家长注意,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以作为维权凭据。根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要求,家长应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网上购课,培训费用将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有效地杜绝了“退费难”“卷款跑路”等困扰家长的难题。请家长们不要盲目听信培训效果宣传以及社会传言,不到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交流、校外托管等经营主体无办学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辅导,坚决远离无资质培训机构;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等场所参加培训活动,自觉拒绝非法办学;不参与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进行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希望家长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任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欢迎通过广西“双减随手拍”群众便捷投诉举报平台(网址:sjjc.myclub2.com),或拨打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