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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来宾代表团何朝建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2022-07-06 1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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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朝建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来宾市学校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认真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一直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来宾市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特别是2014年全区教育发展大会召开以后,通过实施教育“双千计划”、“全面改薄”工程、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等教育专项工程,截至2022年5月底,我区累计向来宾市投入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资金26.18亿元,其中,市城区投入资金9.34亿元。

2021年10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明确“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项目奖补资金标准的通知》(桂教基建〔2021〕36号),按照“开工一所、奖补一所”的原则,对于新建公办幼儿园,给予每所奖补资金100万—800万元;对于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分别给予每所新建小学、初中奖补资金1000万元、2000万元;对于新建普通高中,给予每所奖补资金3500万—5000万

元;对于兴宾区这类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改扩建普通高中项目,自治区予以优先安排,最高可按总投资的60%安排补助资金,每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可达1000万元。

下一步,我厅根据您的建议,统筹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继续加大来宾市学校建设支持力度,同时,督促地方落实基础教育发展及投入的主体责任,并指导来宾市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蒋国梁联系电话:0771—58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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