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叶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重视解决顶课教师招聘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多措并举补充中小学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教师职业吸引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十三五”以来,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定向培养、走教支教等多种方式补充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1.5万名左右,为农村学校补充了一批能够承担农村小学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每年安排经费6000万元支持各地实施中小学支教走教计划,每年招募5000名左右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走教。
二是规范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明确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规加强临聘教师(如顶岗教师、顶课教师等,以下统称为临聘教师)管理,对临聘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临聘教师待遇保障,督促学校依法依规为临聘教师购买社会保险。严禁各地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长期使用临聘教师。
三是强化中小学教师编制保障。2015年,将全区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按统一后的城乡教职工标准重新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标准,编制不足部分通过“聘用教师控制数”方式下达各地,纳入学校岗位总量范围,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待遇。2021年,自治区党委编办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统筹调剂近6万名事业编制投放各地,推动区、市、县三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全面达标,历史性解决了中小学教职工缺编问题。同时,自治区还将根据各地在校学生总量变化情况,每2—3年重新核定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满足各地教育事业发展需求。
四是优化中小学教师招聘政策。2020年以来,下放招聘管理权限,强化单位用人自主权。以“市考”“县考”取代“区考”,县(市、区)可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批次、自主确定规模、自主确定招聘时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引人难”问题。基层学校公开招聘中,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学历、放宽专业、放宽年龄等条件,可降低公开招聘开考比例,简化招聘形式,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流向基层。
五是加强教师待遇保障。2021—2022年自治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16亿元左右,支持各地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乡村教师各项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叠加实施,乡村教师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在乡村教师队伍中落实职称倾斜政策,拓宽职业成长通道,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成长空间。乡村教师符合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且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对应申报中、副高级职称,通过评审的按程序聘用到本单位相应岗位。
二、关于委员所提的具体建议
(一)关于优化顶岗教师考核招聘的建议。目前,我区已将中小学教师招聘权限下放到市县,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招聘计划择优录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人员。同时,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事业单位择优选聘临聘教师。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以上学位或急需紧缺专任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如临聘教师符合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学历、职称等方面倾斜条件的,各市县可制定招聘计划,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对于您提出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临聘教师可以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的建议,目前暂未有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有关厅局的沟通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对在教育教学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临聘教师直接通过考核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教师招聘政策。
(二)关于临聘教师“先上岗后考证”的建议。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以及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的规定,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因此,关于临聘教师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先上岗后考证”的建议与国家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相矛盾,也不符合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关于推行教师聘任制的建议。为推动中小学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5年我区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将全区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执行。近年来,我区建立了6万名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有效克服了“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矛盾,解决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足难题。但是,部分学校因教师休病假、产假等客观原因确实存在临时缺员问题,为满足开足开齐课程需要,各地使用地方财政资金临时聘用了一定数量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与学校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其日常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国家已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管理办法。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厅局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教师补充、培训培养、待遇地位等方面保障,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依照《劳动合同法》,指导乡村学校规范临聘教师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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