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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复函字〔2023〕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3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5-18 1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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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订《广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精神,我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出台。

在实施办法起草修订过程中完善了培养目标,提出了基本原则,优化了课程设置,细化了实施要求,强化了保障措施。在课程设置方面,新起草的实施办法在保持义务教育阶段九年9522总课时不变的基础上,整合小学原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原思想品德为“道德与法治”,进行九年一体化设计。改革艺术课程设置,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二年级包括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三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相关内容;八至九年级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学生至少选择两项学习。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开设起始年级提前至一年级。劳动、信息科技及其所占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劳动在一至九年级开设,信息科技在三至八年级独立开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做好实施办法出台工作,深化课程改革,建设我区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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