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西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有举措及成效
我厅高度重视法学人才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我区良好区位优势,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一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顶层设计。2019年,我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的意见》,其中第七条“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广西区位优势,着力培养熟悉东盟国家法制和语言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二是优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布局。目前,我区共有11所本科高校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其中,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以国际法为培养特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涵盖了本、硕、博三个层次。三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财经学院法学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际法学、国际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四是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和改革。广西大学《“法学+”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广西民族大学《德法兼修知行合一—民族地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实践》获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等次。南宁师范大学《新文科建设背景下计算法学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入选自治区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五是指导高校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开始在大学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优秀生创办法学独秀实验班,强化双语教学和涉外法律知识、能力的培养。广西民族大学构建“六位一体”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开设涉东盟法治人才班,在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开设东南亚语言法律班,在法学院开设法律人才东盟语言班。南宁师范大学将东盟各国法律、东盟各国区情、英语、越南语、泰国语作为选修课程,通过模拟仲裁、训练担任仲裁秘书等方式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训练。玉林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处、泰国研究中心,联合组建涉东盟法治课程教学团队,开设国际商务、基础越南语、基础泰语等跨学科课程。广西财经学院设置了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专业方向(东盟民商事法方向),构建了由涉东盟课程群、专业实务课程群、双语课程群组成的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广西外国语学院探索设立“东盟小语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2019年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成立法商学院,在泰语、越南语、柬埔寨语、印尼语等四个专业开设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东盟语言和法律的“双语双法”国际型法律人才。六是指导高校加强与国外大学、法律实务部门、机构的合作,实现协同育人。目前,我区本科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法律事务所等机构,共设立229个实习基地。广西师范大学与自治区司法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广西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面向东盟地区培养涉外立法执法司法人才。广西民族大学与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等10所东盟高校建立了法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南宁师范大学已与钦州仲裁委员会(钦州国际商事仲裁院)、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签订“南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基地共建协议,法律系11名教师成为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玉林师范学院与玉林市仲裁委员会合作开设《涉外商事仲裁业务实训》,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作开设《东盟投资法律实务》《法律谈判》等课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指导高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指导高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内涵建设,鼓励高校申报相关一流本科课程。二是指导高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研究和改革,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广西方案。三是鼓励高校扩大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涉外法律实务部门、机构合作,强化学生实践锻炼,深化协同育人。四是指导高校申报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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