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军霞、丁天、牟盈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普惠性幼托公共服务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政策保障
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广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用地保障、医育结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创新举措。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增设了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将托育服务纳入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纳入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广西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2年自治区
本级财政投入150万元,为全区近400家备案托育机构免费购买责任保险,降低托育机构运营风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参照居民价格执行的政策,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自治区财政厅将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纳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托育服务发展。
二、多部门协同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广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任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分解到各市,对14个市进行考核,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出台《自治区对市县托育服务激励工作方案(试行)》,新增政策性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育婴员、保育员等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自治区总工会牵头印发《广西推动用人单位托育工作方案》,每年安排资金,打造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出台“两减免、四支持”措施,包括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支持等六方面共30条纾困扶持政策措施。
三、大力推进托育建设项目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277万元,统筹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普惠托育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安排一般债券资金1320万元支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托育分园项目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投入600多万元,无偿支持河池市环江县在4个乡(镇)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为1000个农村家庭免费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2022年,自治区本级安排530万元经费,对参与申报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医育结合”试点单位以及被评为“广西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分别给予奖励。
四、深入开展示范试点活动
深入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南宁市、柳州市获评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按照托育机构自评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设区市审核验收、自治区审定命名的程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命名两批41家“广西示范性托育机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在居住社区、工作单位等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试点工作,使医务人员享受“家门口”的托育服务,解除医护人员后顾之忧。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建成11家托育园,可提供1000多个托位。全区已建成1家自治区级、14家市级、80家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家庭照护能力建设指导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
五、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一)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在新建幼儿园时,按有关标准设置适当比例的 2—3 岁幼儿托班。我区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对新建公办幼儿园,按照“同建同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根据规模大小给予新建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每所200万—800万元奖补,新建村级、乡镇公办幼儿园每所100万—600万元奖补。2022年共统筹投入学前教育建设资金15.1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2.99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05所次(其中新建幼儿园92所),计划建设校舍面积83.9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学位3.87万个,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治区对达到认定标准的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在园幼儿数给予生均每学年200元的补助,按不同星级给予3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为学龄前婴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2022年,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共接收托班婴幼儿20231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共接收托班婴幼儿18007人。
(二)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试点园建设。在保障普惠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国家目标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幼班,招收2—3岁幼儿。大力推进14所自治区托幼一体化试点园建设。通过试点建设,探索托幼服务资源、场地共享,师资人员融通,课程内容衔接的经验。
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工作
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2022年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695万元,推进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64家博物馆(纪念馆)向群众免费开放。指导文化场馆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服务活动。二是立足少儿文化需求,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在北海、南宁、钦州以“研学”+“亲子阅读”为主题的“广西人游广西——绘本走读之旅”公益少儿阅读推广活动。在南宁市美丽南方景区,组织幼儿沉浸式感受非遗技艺的神奇魅力。在钦州市千年古陶城,组织孩子们“拜师学艺”与爸爸妈妈一起体验坭兴陶艺装饰雕刻、趣味汉字陶刻手工制作。群众艺术馆结合党建结对帮扶暨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配套开展“情系六一 关爱儿童”文化志愿服务进校园活动。三是持续加强线上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推出针对儿童的线上阅读、线上培训、线上展览、比赛展演等效果好、口碑好的服务内容。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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