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欣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区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稳步推动我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教育考试安全平稳实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学厅函〔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我区考试的运行成本以及考生、社会的承受能力,本着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偿性原则,我厅已于2022年5月12日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我区四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桂教函〔2022〕823号),申请重新核定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B级、四级、六级考试等四类考试收费标准。目前我厅等三部门已针对上述考试收费开展调研及价格论证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依据我区四类教育考试成本,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我区相关考试收费标准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区各类考试收费管理政策,保障我区各类教育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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