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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函字〔2022〕第5号: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1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2-05-20 14: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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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现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410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支持广西民族乐团整编建制,推广和发展民族器乐艺术”的建议会办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与推广活动。

一是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政策体系。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纳入《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鼓励引导各学段学校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面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推动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与发展。

二是在现有国家课程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学校立足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开设专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开发涵盖民族乐器、民族传统服饰、民族风俗、民族工艺等内容的地方教材《壮美广西》《劳动教育》,其中,《壮美广西》收录了民族传统技艺等国家级、自治区项目名录或国家级、自治区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50余项。每年统筹安排自治区本级经费约2200万元,面向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壮美广西》《劳动教育》地方教材,切实加强学生民族优秀文化教育。

三是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力度。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引导学校通过校报学刊、主题网站、电子屏幕、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媒介,通过经典学习、童谣传唱、艺术展演、感恩教育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传统美德。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在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的基础上,鼓励中小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活动。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评审标准,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打造100所自治区级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截至目前,我厅已公布首批共50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并有117所中小学校成功入选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传承项目涵盖了侗族大歌、客家山歌、壮族山歌、八音、天琴、烟墩大鼓等多个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学校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长效体制机制,促进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5月19日

签发人:李清先

抄  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赵彦彦,0771—581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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