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序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区内部分县(市)增加列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少年儿童营养状况关乎国民素质,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针对我国普遍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不良的问题,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实施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在国家试点未覆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启动自治区试点,并对自行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扶持。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区共有营养改善计划县(市、区)60个,包括国家计划29个、地方计划31个(其中:自治区计划13个、市县计划18个),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923所,惠及学生约166.6万人。
当前,我区还有51个县(市、区)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领导高度关注并就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范围作出重要批示。自2022年年底以来,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区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的支持。今年5月19日,我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召开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快筹备并尽快启动营养改善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加大统筹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扩面工作,让更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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