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广西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202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稳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谋划,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厅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厅年度工作计划一体研究部署推进;主持召开党组会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将我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编制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编制了最新的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监管内容和方式,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在教育领域的全覆盖。制定我厅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及抽查计划,对25个检查事项按计划开展抽查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体系和质量不断优化。一是积极推动我区教育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人大立法需求意见建议征集,完成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涉教育领域相关情况报告,协助做好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和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2023年共完成2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1份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3年,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厅起草的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我厅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形成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意见表》(涉及27份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涉及286份文件)。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教育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教育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3年,共对《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2份文件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执行教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2022年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我厅共实施行政许可11065件、行政处罚256件、行政检查9次。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作,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现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各“双减”成员单位配合,保证自治区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市县级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联合执法;通过“双减”随手拍举报平台收集违法线索,定期下发核查通知,督促各地尽快核查并及时整改各类违法问题。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厅2023年对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通过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开展自评自查工作,抽查行政处罚案件9件,行政执法行为整体评价为优秀。
(六)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我厅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3年,我厅有1件行政应诉案件,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有2件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维持了我厅招生考试院的行政处罚决定。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实践,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积极组织专题学习,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我厅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师培养和行政干部培训。2023年4—5月,联合自治区公检法司等部门推动全区法治副校长培训工作,举办两期广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区125名法治副校长进行了培训。举办了全区高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性创建工作培训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了两次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我厅共5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培训。
(八)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升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在广西广播电视台举办2023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新增举办全区法学院校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竞赛。全区14个设区市、72所高校共有246位选手晋级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广西赛区决赛。广西代表队在全国总决赛中荣获最佳组织奖、素养竞赛团体一等奖各1项,演讲比赛高校组二等奖1项,演讲比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等奖4项。“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共收集到来自全区大中小学投稿1.2万多篇。“宪法卫士”在线学习参与学生总人数达950多万人次,参与率位居全国第5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够浓,依法办学治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学法用法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学习掌握不够,工作中遇到问题习惯于凭经验处理,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研究解决问题。
(二)教育行政执法力量不够强,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县一级教育监管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县区教育局尚未达到至少有2人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要求;市县一级执法设备配备不足;市县联合执法频次及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对学科类隐形变异机构执法难度较大。
(三)法治教育资源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增强。中小学校面临着法治教师专业知识不足、教学内容陈旧、方式单一、社会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现实困难。目前我区中小学的法治课教师大部分由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兼任,少数由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兼任,授课教师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存在法治教育课针对性不强,教学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协助做好教育立法调研和起草的基础工作。配合教育部做好学前教育法、校外培训监管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办法的制定,协助做好教师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教育法规的立法调研,提升教育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教育系统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继续开展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监管,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联合相关“双减”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实施方案》,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尽快建立校外监管执法体系,出台《学科类隐形变异机构治理实施方案》,继续加大对隐形变异机构执法和查处力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会同自治区司法厅继续加强对各地各学校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及评估推荐工作,推动依法治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五)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师培养和行政干部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联合自治区公检法司等部门,继续加强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为校园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在厅机关开展常态化的以案释法专项培训,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法律素养和能力。
(六)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教形式。提升青少年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办好全区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宪法故事征文等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提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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