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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14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编制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信息公开年度(2022-2023学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工作概况、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本报告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年度,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广西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学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开实效,增强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依法办学,加强民主监督管理,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学院健康和谐发展,不断为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概况
(一)信息公开形式和数据
1.学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516条,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文167条;通过校园OA向院内教职工公开各类办公文件390份;工作简报、月公开信息12期;易班中心公开信息59条;向自治区教育厅等主管部门报送信息205条;指定公开董事会会议纪要13期、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16期、党委会会议纪要22期。
2.本学年,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党建工作推进会6次,党支部会议57次,中层干部会、各层面工作会议近100余次。通过会议、网络、文件、广播、公告等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发展规划定位、学院章程、规章制度、改革措施、人事任命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清单》要求,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开内容差异有别的原则,通过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办公OA系统、信息门户网站、教工QQ群、易班、党政干部会议等多种方式和渠道,优化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准确积极公开学院各类信息,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度,不断增加学院教育行政管理行为的透明度,不断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使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
1.学院基本信息。在学院官网设置了学院概况、组织机构、新闻中心、教学系部、名师风采、招生就业、学生工作、合作交流、图说师园、校友风采、信息公开等11个一级栏目信息。在官网首页显眼位置设置和建设了“党建专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监督信箱、校园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信息。具体可查阅我学院官方网站。
2.招生考试和就业工作信息。学院在招生工作中严格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相关文件,认真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信息“十公开”对高校的要求,做到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准确公布2023年度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向全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0771-3191599、3191533、3191252),设立招生咨询室,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和接待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
学院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文件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情况。截至2023年8月30日,学院2023届纳入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人数为3290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80.18%。学院年度就业质量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信息网”栏目另行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一是丰富载体,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财务网站、教代会、办公场所、OA办公系统、办公QQ群等方式公开财务信息。二是对上级和学校新出台的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的新举措等均做到及时发布,本学年度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发布了《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桂师园发〔2023〕25号)、《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管理办法》(桂师园发〔2023〕31号)、《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师园发〔2023〕65号)3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召开教代会等方式公布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包括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等收支与经费使用情况。四是依法及时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重要信息。按规定将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校园停车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布于学校信息公开网的相应栏目,并将收费公告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监督电话制成公示牌,张贴于计财处办公场所内。五是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作用。在每年新生报到期间于新生报到现场放置收费公示牌,在计财处网站上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的相应栏目内公布收费的监督电话,坚持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确保学生、家长以及社会了解缴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
4.人事资源信息。学院招聘各类人员计划、流程、招聘考核程序等信息主要通过广西人才网、高校人才网及学院官网(人事师资信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聘录用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者资格审核、面试、录用等程序严格把关,不断提高招聘工作透明度;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教职工考评结果、职务晋升评聘、评优评先、人事管理制度等工作,按规范程序要求先在学院内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再通过学院公告栏或学院办公OA系统等途径进行公示,有效保障了师生员工民主参与管理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5.教学质量信息。以学院官网首页“教务系统”栏目及办公OA为主要公开渠道公开教学质量信息,涉及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教学评价、教学研究、学籍信息、课程信息、考试信息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教督厅函〔2023〕10号)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按规定要求时间,及时在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扎实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6.学生管理和服务信息。学院重视公开关于学院重大改革事项和事关学生权益的办法和规定,切实保障学生权益。通过官网学生管理服务栏目及易班网站公开发布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如学籍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奖、助、勤、贷、补、免等管理规定及办法。每年新生入学时,以会议或主题班会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利用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评选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通资助热线、编制资助政策手册、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实地走访贫困生家庭等多渠道和形式,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保证全体学生掌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坚持把重点保障人群学生作为资助工作重点,确保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原则、标准、要求、名额等事项进行公开,实行院系公示制度,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性和评选结果的公开性。2022-2023学年,我院共8214人获得国家及学院奖励资助,奖励资助金额达1419余万元。
7.学位学科信息。学位相关信息在学院官网的学科学位信息栏目公布,包括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三、依申请公开事项
学院的信息公开形式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2-2023学年来,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以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通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和规划,带动院内各单位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及时有效落实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度;并通过各班级配备辅导员和学生信息员,在院内学生主要活动区域设投诉意见箱,在学院官网开通院长书记信箱等方式保障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通过对院内各单位办公室地点及电话等重要信息进行有效公示,设置每月信访接待日和专职的督导机构,组建多个由学生组成参与学院管理监督的组织等方式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各项信息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全院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等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认可度较高,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本年度没有不良反映。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情况
本年度内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学院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学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22-2023学年度,学院坚持区教育工委、区教育厅的领导,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相关制度部分内容已不适用,个别单位未能切实有效落实制度内容,信息公开平台有待建设完善。接下来,学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提升:
(一)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以制度指导工作,管人管事。
(二)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信息公开的审核,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力度,严格要求,责任到人。
(三)加快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各个平台的功能和分区,提高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稳定性。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党政事务部周老师(联系方式:0771-5663192)。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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